為積極穩妥地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基層醫務人員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按照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關於2009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組織編寫了《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層部分)》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基層部分)》,並印發各地貫徹執行,同時要求各地做好培訓和推廣使用工作。
據介紹,20世紀70年代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基本藥物”的理念,並據此制定了基本藥物示範目錄,同時還制定了標準治療指南和處方集,促進基本藥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在我國,基本藥物是指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群眾基本用藥,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基本藥物配備使用,使醫療機構願意配,醫務人員願意開,就診人員願意用,以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用藥負擔。
《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層部分)》(以下簡稱《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基層部分)》(以下簡稱《處方集》)是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09版基層部分編寫的,主要用於指導和規範基層醫務人員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治療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也可供其他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使用基本藥物時參考。
《指南》介紹了在疾病診斷明確的前提下,具有處方權的醫生應當如何使用基本藥物,以便規範醫生的用藥行為。《指南》基本覆蓋了目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日常診療工作中的常見病、多發病。《指南》各類疾病的編寫力求簡明扼要、科學實用,內容包括概述、診斷要點、藥物治療與注意事項四個部分。
《處方集》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2009版基層部分收載的藥物排列順序進行編寫,由前言、使用説明、總論、各論、附錄和索引等部分組成。基本藥物劑型嚴格控制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所規定的劑型範圍內,規格為臨床常用規格。為便於醫務人員檢索所需信息,《處方集》還編制了附錄和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