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關於印發<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 及確認新增補貼品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確認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補貼限額,明確工作實施方案,並對做好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家電下鄉工作實施以來,政策實施力度不斷加大,效果快速顯現,對強農惠農、拉動消費、帶動生産起到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發揮家電下鄉政策作用,根據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決定,允許各省(區、市)在現有9類補貼産品之外選擇一個新增品種納入家電下鄉政策實施範圍。
通知對各地申請的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進行了確認,主要集中在抽油煙機、電動自行車、燃氣灶等六類産品;明確了新增品種最高補貼限額,抽油煙機最高補貼限額為338元,電動自行車為260元,燃氣灶195元。
通知明確,新增品種的實施期限與各地家電下鄉政策實施截止時間一致,每戶限購2台(件),具體型號由各省級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産生,最高限價由各地綜合考慮農民消費能力、市場佔有率、價格結構等因素確定,報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此外,通知明確,對農民以及國有農、林場職工在戶口所在省(區、市)內購買新增品種,在最高補貼限額內繼續按銷售價格的13%給予財政補貼。補貼資金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新疆、內蒙古、寧夏、西藏、廣西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及“5•12”汶川地震51個重災縣所需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