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6日從自治區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寧夏自治區政府和自治區安全生産委員會規定,從即日起各個煤礦在井下作業時,帶班領導必須與工人同下同上,幹部不跟班、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無保障的,工人有權停止作業。
自治區政府和安全生産委員會還規定,各個礦井凡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楚的,必須採取措施查明水害情況,在水害情況未查明前,嚴禁採掘活動;凡煤礦井田範圍內及周邊區域存在老空區的,採掘工程施工前必須認真分析水情,要制定探放水措施,堅持有掘必探,否則不得掘進;礦工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凡發現礦井有滴水、淋水、滲水、煤壁挂汗等突水徵兆時,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員,查明原因,採取措施,消除水患後方可恢復生産。目前,我區將重點在各個煤礦防水害、防瓦斯、防突擊。(記者 謝國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