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4月15日下發了《關於加強玉樹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切實做好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切實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二是加大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力度;三是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關於加強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食藥監電[2010]6號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務院地震災區衛生防疫組的統一部署,現就加強玉樹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根據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履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強監管力量配備,與相關部門密切協調配合,切實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大地震災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力度
要加強監督巡查和排查力度,重點監管受災群眾集中供餐點、醫療點供餐處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加強餐飲服務加工場所的衛生監督,加強食品和食品原料進貨驗收和索證索票的監督,加強飲用水安全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督。
三、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要根據地震災區餐飲服務實際情況,做好當地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發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做好相關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