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編制。報告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本報告數據統計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緊圍繞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的中心任務,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信息公開質量,增強信息公開實效,食品藥品監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結合食品藥品監管實際,研究制定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法》,明確了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各部門職責,細化了公開範圍,規範了主動公開信息發佈程序。按公文運轉的要求設置了依申請公開信息的辦理流程,並針對依申請公開的不同情況統一使用專用答覆文書,形成了受理、分辦、催辦、統一答覆的工作機制。在新修訂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文處理辦法》中增加了信息公開要求,每一件公文在制發過程中即明確了公開屬性,確保了主動公開的時效性。相關工作機制和流程的完善,進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水平。
(二)充分發揮信息公開主渠道的作用。為切實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責任,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機關文告、行政受理大廳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公開政府信息,確保公眾及時、全面、便捷地獲取信息。
1.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用。在繼續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政策信息發佈的同時,注重特色服務建設,滿足公眾需求,設置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防控甲型H1N1流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頓、醫療器械警戒、曝光欄等專題專欄,及時發佈專題專項工作信息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安全警示信息。對於重大政策的出臺,網站設置“徵求意見”專欄,廣泛徵求公眾意見,促進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2009年,政府網站設置的“ 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瀏覽量累計達47186人次,網站頁面點擊數超過4.3億頁,訪問人次超過3500萬人次。
2.加大新聞發佈力度。繼續推行每月例行新聞發佈會制度,2009年舉辦各類新聞發佈會11次,新聞通氣會2次,及時向媒體和公眾發佈重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積極營造更加開放、透明、和諧的食品藥品監管輿論環境,維護公眾的知情權,主動接受公眾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3.強化行政受理大廳服務功能。作為我局行政審批工作重要的服務窗口,受理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實施受理和送達工作標準化、程序化和信息化管理,通過網站、電子觸摸屏、免費印發辦事指南小冊子等多種途徑主動公開工作標準、程序和進度,為申請人提供信息服務,主動接受申請人和社會監督,有力地促進了行政審批工作規範、透明。全年受理工作評價滿意率達到99.9%。
此外,我局還編發《文告》,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發佈食品藥品監管信息,通過互聯網在線訪談與廣大網民進行互動交流,進一步拓寬了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三)開展信息公開考評。每季度對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考評,制定了評分標準,併發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通報》,督促各部門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落實信息公開責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370條。公告通告類信息1553條,佔46.08%;行政許可類信息1146條,佔34.01%;法規文件類信息240條,佔7.12%;最新動態類信息336條,佔9.97%;專欄及綜合管理類信息70條,佔2.08%;人事信息類25條,佔0.74%。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數據庫信息190萬條。其中基礎數據類信息140萬條,佔73.68%;行政許可進度數據50萬條,佔26.32%。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5件,其中通過電子郵件申請24件,信函申請11件。35件申請中,有5件屬業務諮詢;按依申請公開申請回復30件,其中信函回復13件,電話回復17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我局在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未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新成績,但是,與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方面。如公開工作的評價機制、督促檢查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評價機制和信息公開參與機制,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監督檢查力度,暢通與社會各界溝通交流渠道,廣泛聽取公眾對食品藥品監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二是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加強對信息屬性界定、公開廣度和深度等方面的深入研究,進一步增強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針對性和權威性,切實滿足公眾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
三是進一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按條例的有關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公開申請的受理、辦理、答覆工作,進一步規範辦理程序,提高服務意識,積極與申請人溝通聯絡,依法妥善辦理各類公開申請,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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