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和住建部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要求,4月20日,海南省住建廳向各市縣發出通知,要求對全省已批准預售商品房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強化房地産市場監管。
據介紹,清理時間為4月20日至4月30日。清理對象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各市縣範圍內已獲批准預售的商品房項目。省住建廳還要求對有關項目進行全面統計,形成數據統計表上報省住建廳,並督促已批准預售但尚未開盤的項目在5月內一次性公佈房源,進行公開銷售。(記者 單憬崗 通訊員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