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要求稅務系統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加強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土地增值稅調控作用,促進房地産行業健康發展,合理調節房地産開發收益。
國家稅務總局指出,土地增值稅是保障收入公平分配、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有力工具。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高度重視土地增值稅徵管工作,進一步加強土地增值稅清算,強化稅收調節作用。各級稅務機關要在當地政府支持下,與國土資源、住房建設等有關部門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徵管手段,配備業務骨幹,集申精力加強管理。要組織開展督導檢查,推進本地區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開展。摸清本地區土地增值稅稅源狀況,健全和完善房地産項目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增值稅預徵和清算制度,科學實施預徵,全面組織清算,充分發揮土地增值稅的調節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要科學合理制定預徵率,加強土地增值稅預徵工作。為了發揮土地增值稅在預徵階段的調節作用,各地須對目前的預徵率進行調整。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産確定適當的預徵率。對尚未預徵或暫緩預徵的地區,應切實按照稅收法律法規開展預徵,確保土地增值稅在預徵階段及時、充分發揮調節作用。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還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深入貫徹《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提高清算工作水平;規範核定徵收,堵塞稅收徵管漏洞;加強督導檢查,建立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