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中央企業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座談會上,國家煤礦安監局要求中央企業煤礦突出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依法落實中央企業煤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通過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確保安全管理、投入、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要深入學習推廣“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強化以班組建設為核心的現場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産為重點的班組考核機制。認真落實煤礦建設安全主體責任制,切實把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列為煤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
二是突出預防為主,大力推動“131”專項治理行動深入開展,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基礎。各中央企業要深入開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檢查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水害、瓦斯和防滅火三個專項整治活動,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加快建設和完善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
三是各地區、各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堅持“分級、屬地”的原則,依法對中央企業煤礦安全進行監管監察,督促其做到依法建設、合法生産。要建立中央企業煤礦聯絡員制度,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及時了解情況,分析形勢,採取措施,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煤礦安全工作。要增強服務意識,堅持寓監管監察于服務之中,積極為中央企業煤礦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