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副書記、省長姜大明9月14日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聽取關於山東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情況及污染減排形勢分析的彙報,聽取關於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及貫徹落實意見的彙報,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修訂草案)》、《山東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草案)》和《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草案)》。
會議認為,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以來,山東省已完成了4大類48萬家普查對象的調查工作,建立了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要嚴格限制高耗能行業發展,統籌安排“十二五”期間“控新增、調結構”實施方案。要拓展污染減排領域,進一步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大大氣、畜禽養殖場、機動車等污染物減排力度。要按照國家要求,儘快發佈《山東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會議指出,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要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嚴格依法辦事,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會議指出,道路運輸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現代物流的基礎。《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1996年頒布實施以來,隨著形勢的發展已不能適應山東省道路運輸業快速發展的要求,需要進行修改完善。會議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保障道路運輸管理經費投入,嚴格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産責任制,統籌各類道路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會議認為,為加強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規範供用電秩序,制定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很有必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保護工作協調機制,依法查處危害電力設施以及影響電網安全和電能供應的行為,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供應。
會議指出,為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建立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省政府決定出臺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工作總負責,加強對用水總量控制的監督管理,合理確定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發揮水資源最大效益。
會議決定,《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修訂草案)》和《山東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按程序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佈實施。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 袁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