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日在北京召開的綜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獲悉,我國已將看守所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以建立起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負責、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的長效工作機制,解決長期影響和制約看守所安全工作的突出問題。
據介紹,根據中央綜治辦《2010年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評比實施細則》要求,公安部下發了《2010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將綜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細化、量化、標準化。為確保綜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實效,公安部大力推進看守所信息化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制定出臺了相關執法細則,對看守所的執法標準、執法程序、執法要求進行了嚴格規範。看守所安全管理基礎保障工作水平進一步增強,看守所安全管理隱患也得到進一步整改。
據了解,今年3月,中央綜治辦、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部九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綜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意見》下發以來,各地迅速行動,加強督導,積極開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檢查專項活動。9月,公安部和中央綜治辦也積極協調最高檢、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部等相關部門,組成4個聯合檢查組對多地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檢查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了聯合檢查。此外,公安部于4月、9月還先後組織兩批公安部特邀監督員檢查看守所工作。從檢查情況來看,通過開展綜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黨委政府領導、全面統籌、各方聯動、齊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此次會議由中央綜治辦協調室、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最高檢監所檢察廳、衛生部醫政司聯合召開。 (人民公安報 王文碩、閆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