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貿委近日出臺關於培育發展工業大企業大集團的指導意見。意見確定70家工業企業,將通過加大培育措施,確保到2015年形成50家産值超百億元的工業大企業大集團。
福建省將對這些企業採取支持技術改造和投資建設新項目、技術創新、産品升級、節能減排、開放性並購重組、拓展市場以及強化融資服務、加大財政資金支持8個方面的培育措施。
對這些企業符合産業政策條件的技改項目和投資建設具有産值超百億能力的新項目,將優先列入年度省工業重點項目、省“十二五”先進製造業發展規劃,並幫助協調爭取有關項目列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引導和培育企業建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支持創建國家級和省級循環經濟示範企業、清潔生産企業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優先安排省級節能及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對企業兼併重組涉及的資産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給予稅收優惠。支持這些企業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合資合作,通過收購、兼併、控股相關企業的優良資産,實現低成本擴張。
在資金方面,福建省將積極協調和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大對這些企業的融資支持、開展銀團貸款等,支持企業上市融資或再融資;優先支持企業作為發起人成立小額貸款公司或融資性擔保公司;支持企業承接境外優勢産業資本和財務資本,引導各類股權投資機構對這些企業投資,對符合省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享受省創業投資資金優惠同等政策。同時,對這些企業申報的産業轉型升級、産業結構調整、能源節約利用、技術創新、市場開拓、扶持上市公司發展及物流業等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給予優先安排和重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