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國著力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基礎能力和應急支撐體系建設,完善規章制度,加大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投入,地災防治取得成效。
5年間,我國地災防治基礎能力建設得到顯著改善。國土資源部建立了由10多萬人組成的群測群防員隊伍,對威脅人員安全的15萬多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了群專結合的監測工作;建成321個群測群防“十有縣”;在全國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諮詢、仲介服務“五條線”建設;開展針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幹部群眾、中小學校學生的防災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完成了1700多個山區丘陵區縣(市)的地質災害普查以及115個縣(市)的詳細調查;與氣象局合作,在30個省(區、市)、223個市、1035個縣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
5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建設進展顯著。2007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經國務院批准印發。2009年,國土資源部印發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和部省兩級應急專家隊伍。
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建設方面,目前全國有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
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加強了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開展了汶川和玉樹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以及災後地質災害防治等工作。
“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投入特大型地災治理項目資金23.7億元。“十一五”前四年,全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失蹤數量相比“十五”期間,下降了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