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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印發中央部門管理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2日   來源:國資委網站

關於印發2010年度中央部門管理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的通知
國資發評價〔2010〕167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

    為做好全國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工作,及時掌握國有經濟佈局結構和國有資産運行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産法》、《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告辦法》(國資委令第4號)及國家有關規定,我們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及編制説明,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國有資産統計是及時了解掌握全國國有經濟佈局結構、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以及國有資産運行狀況的基本途徑。做好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工作,對於推動國有經濟佈局結構戰略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國有資産配置效率和運行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工作組織力度,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工作規範,認真組織做好本部門管理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的佈置、培訓、編制、審核、匯總和分析等各項工作,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按時上報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告。

    二、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告由《2010年度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見附件1)和企業國有資産營運情況分析報告組成,其中:本套報表為各中央部門管理企業報送2010年度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的統一格式,填報範圍為各部門直接管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各部門直接管理的金融類企業);企業國有資産營運情況分析報告由各部門匯總編寫。

    三、本套報表由會計報表和國有資産變動情況表及相關補充信息統計表組成,遵循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的規定和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尚未執行新準則的企業,應參照《2010年度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編制説明》(見附件2)所附各類科目新舊準則對照表轉換後填報。集團企業所屬金融子企業直接填報本套報表,對於報表未列示的科目應依照編制説明中所附對照表轉換後填報。集團企業所屬境外子企業和境外機構,應按照境內會計準則、會計年度及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調整後填報。

    四、本套報表為集團合併報表與企業分戶報表的統一格式。集團企業所屬境內外大型企業分戶報表的填報級次為集團總部及所屬三級以上(含三級)子企業,三級以下子企業併入三級子企業報送;中小型企業分戶報表的填報級次為集團總部及所屬二級以上(含二級)子企業,二級以下子企業併入二級子企業報送。

    五、企業國有資産營運情況分析報告是國有資産年度統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在匯總編制本部門管理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的同時,應當組織撰寫國有資産營運情況分析報告,對本部門管理企業國有資産總量及增減變動情況、分佈結構、運行效益及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結果等情況進行系統分析,認真總結本部門管理企業國有資産運行特徵、存在問題,並提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産管理的政策建議。

    六、各級填報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在組織做好戶數清理、財産清查、債權債務核對、資産質量核實、損益及時結轉等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本套報表統一的編制要求和方法,以2010年度會計決算結果為基本依據,認真組織編制2010年度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企業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國有資産運行情況。

    七、集團型企業除編制其分戶企業報表外,還應當嚴格遵循控制原則,準確界定合併範圍,充分抵銷集團內部交易與往來等事項,按照集團統一的會計政策,自下而上對各級子企業會計報表進行層層合併,編制集團合併報表。

    (一)對於母公司尚未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而所屬部分子公司已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集團,可直接進行合併,編制集團合併報表。

    (二)企業集團所屬金融子企業、境外子企業、已改制事業單位應納入集團合併報表編報範圍;企業集團所屬尚未改制的事業單位應積極探索通過轉表方式納入集團合併報表範圍,以全面完整反映集團佔用國有資産情況。

    八、對於本部門直接持股的參股企業,應將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産及投資收益匯總後納入本部門企業國有資産統計範圍,並單獨説明參股企業2010年度主要財務狀況。

    九、各部門應當切實做好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的逐級審核工作,嚴把數據質量關。審核工作可採取子企業自審、母公司復審、部門集中會審等方式進行組織,注重人工審核與計算機審核相結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表編報範圍及填報數據是否齊全,填報內容是否真實,填報方法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報表編制要求,表內數據與表間相關數據、分戶數據與匯總數據、報表數據與計算機錄入數據之間是否銜接一致,年度間數據的重大變動是否合理,報送材料是否完整規範等。

    十、各部門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應于2011年5月10日前報送國資委。具體報送內容及要求:

    (一)2010年度本部門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匯總報表、編制説明、彙編範圍企業戶數變動分析、年度間主要指標變動表,並按以上次序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本單位公章。

    (二)匯總及全部基層企業分戶數據電子文檔。

    (三)2010年度本部門企業國有資産營運情況分析報告。

    十、為減輕各部門和企業填報負擔,本套報表的數據處理軟體(另行下發)加挂了與財政部《2010年度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表》數據提取與自動生成功能。

    各部門在報表編制和報送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聯絡。

    附件:1.2010年度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略)

    2.2010年度企業國有資産統計報表編制説明(略)

    3.2010年度企業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報表項目轉換參考格式(略)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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