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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商機關"十一五"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總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01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十一五”期間,全國工商機關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切實落實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部署,認真履行打擊傳銷、規範直銷法定職責,各項工作得到有效推進。“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打擊傳銷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防結合、標本兼治等打擊傳銷的原則得到有效貫徹,科學有效的打擊傳銷、規範直銷長效監管機制初步建立,打擊傳銷、規範直銷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宣傳教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區域執法協作、創建無傳銷社區及校園、信息網絡建設等工作深入推進,查處傳銷案件數、查處傳銷窩點數、遣返傳銷人員數呈下降趨勢,大規模、公開化的傳銷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全社會抵制傳銷的意識明顯增強,群眾識別傳銷、防範傳銷的能力明顯提高。

    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的有力開展,為北京奧運會、新中國成立60週年慶典、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等重大活動的成功舉辦作出了貢獻,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傳銷大要案件查處取得新突破

    “十一五”期間,全國工商機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關係市場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任務。

    全國工商機關積極與公安等部門密切配合,在全國範圍持續開展了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打擊傳銷月集中行動、保奧運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新中國成立60週年打擊傳銷百日執法行動、服務世博會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和“禁傳銷、迎亞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相繼查處了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貴州紅躍藥業有限公司傳銷案、深圳萬達利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傳銷案、林楓商貿集團傳銷案、“蝴蝶夫人”傳銷案等一大批涉及地域廣、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的傳銷案件,打擊了傳銷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重點整治地區傳銷活動反復的勢頭得到一定遏制,傳銷活動屢禁不止、屢打不絕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轉。

    據不完全統計,5年來,全國工商系統共查處傳銷案件1.41萬件,搗毀取締傳銷窩點12.89萬個,教育遣返傳銷人員255.2萬人次,移送司法機關傳銷案件2100余件、近萬人。

    五項機制推進打擊傳銷深入開展

    5年來,打擊傳銷領導工作機制、法律保障機制、執法協作機制、群防群控的監管機制、現代信息技術監控機制五項機制初步建立,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長效機制初步形成。

    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指導各地工商機關積極主動向地方政府彙報打擊傳銷工作的形勢和任務,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建立由當地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打擊傳銷領導機制,明確職責任務。目前,“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打擊傳銷工作格局已經形成,省級打擊傳銷領導機制普遍建立,重點市、縣也建立了相應機制。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各級黨委領導平安建設的重要方式。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及時總結了廣東、山東等省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做法,並在全國推廣。2007年9月,中央綜治辦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範圍,明確由國家工商總局對各省區市打擊傳銷工作進行考核。2008年至2010年,在各級黨委、政府層層考評的基礎上,國家工商總局會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部,組織對各省區市打擊傳銷工作進行了考評。綜合治理考評工作強調了地方黨委、政府對打擊傳銷工作的領導責任,統一了各相關部門對打擊傳銷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發揮了基層政府和居委會、村委會及工商所、派出所等單位的作用,有效推進了打擊傳銷工作的不斷深入。

    為了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國家工商總局與中央綜治辦、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教育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信訪局等部門建立情況通報制度;2008年至2010年,連續3年定期召開情況通報會,共同分析形勢,研究存在的問題,確定發揮部門職能作用,不斷推進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

    鋻於傳銷行為的危害性和欺詐本質,國家工商總局積極推動在《刑法》中增設傳銷罪,並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開展調研、論證工作,就立法方案提出了意見和建議。2009年2月,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七)》,增設“組織領導傳銷罪”,為嚴厲打擊傳銷刑事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健全了打擊傳銷的法律體系。

    為加強部門協作,更好地發揮工商、公安的主力軍作用,2007年,國家工商總局與公安部聯合製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打擊傳銷執法協作規定》,對案件移交移送、溝通協調、聯合執法、舉報投訴處理及大要案件辦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傳銷違法活動具有區域化、流竄性等特點。為加強區域合作執法,打破行政區域的限制,形成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作密切、優勢互補的合力,實現跨區域的聯合治理,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指導各地建立了執法協作機制,全國性的區域執法協作網絡初步形成。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指導京津冀、南方九省、蘇魯皖豫四省建立區域執法合作機制後,2010年又相繼指導建立了北方七省區市、西北五省一市、十五個副省級城市區域合作執法機制。圍繞近幾年國家的重大活動,國家工商總局相繼指導北京奧運會舉辦城市及周邊城市、上海世博會相關六省一市、廣州亞運會相關六省區工商機關建立了防範傳銷協作機制。目前,打擊傳銷區域執法合作範圍已覆蓋到全國大多數省區市,跨地區聯合執法、信息情報互通、案件協查共辦的執法網絡正在發揮更加積極有效的作用。

    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和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是壓縮傳銷生存空間的有效方式,也是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2007年3月,國家工商總局組織召開了創建無傳銷社區現場經驗交流會,推動創建工作在全國的開展。近年來,各地工商機關不斷總結經驗,積極推進創建工作。遼寧省召開了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現場經驗交流會;山東、河北、廣東、貴州對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進行評定,提升創建工作水平。創建領域不斷拓展,創建內容不斷豐富,創建形式不斷創新,一些地區已延伸到廠礦、企業、商貿區,擴展到鄉(鎮)、縣(區)、市(地)。針對在校學生被騙參與傳銷的情況,2007年,國家工商總局與教育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工作的通知》,與教育部建立防止傳銷進校園的工作聯絡機制。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市開展了創建無傳銷社區、無傳銷校園等工作,效果不斷顯現,全社會齊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局面正在進一步形成。

    實現監管手段由傳統向現代化轉變,充分運用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等高科技手段,是做好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保障。2008年,在反復調研論證、不斷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設計開發了打擊傳銷、規範直銷信息系統,建立了參與傳銷違法人員數據庫、案件處置情況數據庫、直銷企業報備信息庫。該系統具備了數據查詢、統計分析、信息發佈、舉報投訴處理等功能。目前,該信息系統已基本覆蓋全國各級工商機關,用戶達1萬多個,系統已錄入傳銷違法人員信息近10萬人次,傳銷違法案件近5萬件。信息平臺的建立,大大推進了工商機關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傳銷活動和傳銷組織者、傳銷骨幹分子及參與傳銷人員的有效監控,進一步提高了打擊傳銷活動的精確度和有效性。

    規範直銷工作取得新進展

    《直銷管理條例》施行以來,全國各級工商機關認真履行職責,大力建章立制,堅持依法監管;積極創新監管模式,加強規範指導;加強專項整治,解決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努力維護直銷市場秩序,直銷監管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成效。

    各級工商機關以制度建設為重點,切實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制定規範性文件,直銷監管制度體系初步形成。國家工商總局與商務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3個配套規章,與商務部聯合發佈《直銷産品範圍公告》、《關於廢止外商投資轉型企業有關規定的公告》。為與直銷企業審批工作銜接,保證工商機關監管到位,國家工商總局向全系統下發《關於做好直銷監管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和《積極應對新形勢新要求 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規範直銷工作的意見》,對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各地工商機關也相繼制定了相關管理辦法和制度,為加強直銷監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與商務部、公安部共同建立了直銷許可審批聯合審查機制,保證了直銷市場準入的嚴肅性。在配合商務部做好直銷企業審批和直銷企業擴大直銷區域審批工作中,各級工商機關依照工作職責,嚴格審核程序,規範工作流程,擴大核查區域,保證核查質量,如實、準確、及時地向商務部反饋核查信息。

    各級工商機關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創新直銷監管方式方法,通過建立直銷管理檔案、開展直銷市場巡查、實行網格化監管及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等方式,把握直銷招募、培訓、計酬、退換貨等重點環節,將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納入直銷監管範圍,切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各級工商機關通過召開直銷企業座談會、進行日常走訪約見、建立聯絡員制度等多種方式,加強與直銷企業的溝通聯絡,及時向企業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出現問題的企業及時提醒、告誡,督促企業自查自糾,限期整改;組織、指導直銷企業簽訂自律公約或自律承諾書,促進企業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內部管理,守法經營,嚴格自律。

    2008年、2009年、2010年,國家工商總局先後3次組織開展全國直銷市場專項檢查行動。各地工商機關嚴格貫徹國家工商總局的部署,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職責和各階段工作任務;依照職責分工,督促、檢查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對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經營場所、服務網點等進行現場檢查,查閱有關資料;登錄直銷企業網站,核對直銷企業披露信息;廣泛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實施行政指導,幫助企業嚴格自律和規範經營;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工商機關通過開展直銷市場檢查,了解掌握了直銷市場狀況,發現了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實施監督管理,收到成效。

    各級工商機關依照《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查處直銷企業違規招募、培訓、計酬等行為,查處直銷企業擅自擴大地域、超産品核定範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違法活動,切實維護直銷市場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利用打擊傳銷、規範直銷信息系統,完善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監管信息檔案、數據分析、投訴舉報等功能,及時向社會公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直銷企業有關信息,受理投訴舉報,定期匯總分析直銷企業報備信息情況,加強對直銷企業報備信息的監控,及時掌握直銷市場動態,推進直銷監管方式由低端向高端轉變。

    5年來,國家工商總局和各級工商機關積極探索直銷監管機制建設,即建立健全“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政策引導、行政指導、教育督導”的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直銷經營行為監控機制,在建立檔案、市場監管模式、日常監管、案件管轄、行政處罰及行政指導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制度,積累了經驗,推進了監管工作的開展。

    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加強宣傳教育,是做好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工商機關高度重視宣傳教育工作,把宣傳教育納入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加強領導,週密組織,落實責任,並貫穿始終。

    全國各級工商機關積極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打擊傳銷成果,發佈警示提示,揭露傳銷騙人伎倆;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在社區、鄉村、校園、城鄉接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地區、人員流動密集場所等傳銷多發地、易發地,組織專題宣傳,舉辦講座,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材料,教育群眾防範傳銷。近年來,工商機關宣傳領域開始向互聯網、手機短信、廣告片、電影等新興媒體拓展。

    “十一五”期間,全國工商機關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了成效,“傳銷違法”、“遠離傳銷”等觀念已深入人心,群眾辨別傳銷和抵制傳銷能力普遍增強。

    隊伍建設取得新成績

    “十一五”期間,全國工商機關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廉政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大大提高,隊伍建設取得了新成績。

    按照努力建設“政治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幹部隊伍的要求,各級工商機關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及理想信念教育、權力觀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活動,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努力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緊緊圍繞協助直銷審批、查處案件、日常監管等重點環節,研究制定了《直銷監管工作規則》、《直銷監管廉政風險點防範管理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推進了體現打擊傳銷、直銷監管工作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提升了監管效能和履職能力;注重業務學習和研究,堅持業務研究、案件分析與培訓、調研督查相結合,隊伍的整體業務能力不斷提高。5年來,國家工商總局先後與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對廣東、雲南、安徽、江蘇、河南、山西、遼寧、河北、廣西、山東、黑龍江等重點地區進行調研和督查;與公安部多次組織打擊傳銷執法培訓,開展課題研究,形成了具有較高水平的課題研究報告。各地工商機關也通過舉辦執法培訓班、案件協調會與組織模擬辦案、開展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學習貫徹打擊傳銷法律法規,有效提高了監管執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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