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市委三屆八次全委會精神,打造一支適應新形勢、切實履職的監管執法隊伍,服務重慶又好又快發展,重慶市工商局採取六項措施進一步推進法治工商建設,力爭到2014年,把全市工商系統建成為法制健全、決策科學、執法規範、監督有力、公正廉潔、高效便民的法治機關。
一是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系統地思考和謀劃立法建議項目,繼續抓好《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等涉及工商管理職能的地方性法規制定、修改,開展微型企業立法調研工作,積極推進微型企業立法。
二是健全行政決策機制、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健全決策跟蹤反饋、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三是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規範登記程序和審批程序,規範和細化立案、調查取證、核審、聽證、集體決定等行政處罰程序,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確保執法合法有效,進而提升行政執法公信力。
四是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改進和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強化案件核審、集體討論等內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確保案件核審率達到100%,不斷提高執法監管的有效性。
五是加強基層法制建設,精心籌劃“六五”普法工作規劃,廣泛宣傳工商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不斷夯實法治工商的基層基礎工作。
六是創新監管方式,按照“非禁即準、非限即許”原則,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對人,深入推進12315“四個平臺”建設,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和推進巡查體系改革,深化行政審批改革,不斷提高監管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