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留問題是涉及民生、社會穩定和進一步完善社保體系建設的一件大事。12月9日,青海省政府召開專題部署會,傳達將於2011年1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解決青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對相關政策進行詳細解讀,並就有關工作進行了具體的安排和部署。副省長張光榮出席會議並講話。
張光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問題。近年來,按照“小財政、大民生”的思路,不斷加快青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逐步建立了社會保障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了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主要內容,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目前國家已有的社會保障制度青海全部建立,而且有些政策已經走在了全國的前列,這些政策措施的實施,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歷史等多方面的原因,青海還有部分年齡偏大的人員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解決部分城鎮未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權益,省委、省政府下決心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出臺了相關政策,充分體現了對這類特殊人群的關懷。
張光榮對政策適用範圍、對象、界定條件、繳費和待遇標準等作了進一步強調,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一定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把政策吃透,把政策落實好。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把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列入2011年度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落實到位。堅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政府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要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相關部門要配合抓,週密組織實施,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二要嚴格審核,堅持標準。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地要抽調精幹力量,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嚴格程序,把好政策關。要切實做到公平公開透明,實事求是,嚴格審核、層層把關、堅持標準和質量。三要堅持原則,深入宣傳。嚴格堅持三個基本條件,遵循個人自願參保原則。要加強政策宣傳,統一宣傳口徑,面對面耐心細緻做好解釋和説明工作。要重視研究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完善政策,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密切關注有關動態,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解決,紮實做好來信來訪工作,確保政策的順利實施和社會穩定。(記者/葉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