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二批單病種質量控制指標》的通知
衛辦醫政函〔2010〕9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部屬(管)醫院:
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範臨床診療行為,我部于2009年5月印發了《第一批單病種質量控制指標》(衛辦醫政函〔2009〕425號)。各地按照我部《關於開展單病種質量管理控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政函〔2009〕75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全國開展了單病種質量管理控制工作。
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我部委託中國醫院協會制定了《第二批單病種質量控制指標》,包括圍手術期預防感染和肺炎(兒童、住院)質量控制指標。現印發給你們,供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控制工作中參照執行。《第二批單病種質量控制指標》納入全國單病種質量管理控制工作病種信息報送範圍,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三級醫院按照《通知》要求繼續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批單病種質量控制指標
適用病名ICD-10編碼採用《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十次修訂本第二版(北京協和醫院、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分類家族合作中心編譯),人民衛生出版社。
適用手術與操作ICD-9-CM-3編碼採用《國際疾病分類手術與操作》第九版臨床修訂本2008版(劉愛民主編譯),人民軍醫出版社。
一、圍手術期預防感染質量控制指標
(一)手術前預防性抗菌藥物選用符合規範要求;
(二)預防性抗菌藥物在手術前一小時內開始使用;
(三)手術時間超過3小時或失血量大於1500ml,術中可給予第二劑;
(四)擇期手術在結束後24、48、72小時內停止預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時間;
(五)手術野皮膚準備與手術切口癒合。
適用手術與操作ICD-9-CM-3編碼:
(一)單側甲狀腺葉切除術ICD-9-CM-3:06.2
(二)膝半月板切除術ICD-9-CM-3:80.6
(三)經腹子宮次全切除術ICD-9-CM-3:68.3
(四)剖宮産術ICD-9-CM-3:74.0,74.1,74.2
(五)腹股溝疝單側/雙側修補術ICD-9-CM-3:53.0,53.1
(六)闌尾切除術ICD-9-CM-3:47.0
(七)腹腔鏡下膽囊切除術ICD-9-CM-3:51.23
(八)閉合性心臟瓣膜切開術ICD-9-CM-3:35.00-35.04
(九)動脈內膜切除術ICD-9-CM-3:38.1
(十)足和踝關節固定術和關節制動術ICD-9-CM-3:81.11-81.18
(十一)其他顱骨切開術ICD-9-CM-3:01.24
(十二)椎間盤切除術或破壞術ICD-9-CM-3:80.50
二、肺炎(兒童、住院)質量控制指標
(一)住院時病情嚴重程度評估;
(二)氧合評估;
(三)病原學檢測;
(四)抗菌藥物使用時機;
(五)起始抗菌藥物選擇符合規範;
(六)住院72小時病情嚴重程度再評估;
(七)抗菌藥物療程(天數);
(八)符合出院標準及時出院;
(九)療效、住院天數、住院費用(元)。
適用病名ICD-10編碼: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兒及1-12個月嬰兒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