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為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努力構建全民參與環保的社會行動體系,環境保護部近日出臺《關於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這位負責人説,近年來環保社會組織在提升公眾環境意識、促進公眾環保參與、改善公眾環保行為、開展環境維權與法律援助、參與環保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監督企業的環境行為、促進環保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進一步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需要相比,我國環保社會組織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
《指導意見》明確了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的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即積極扶持、加快發展,加強溝通、深化合作,依法管理、規範引導,積極培育與扶持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各級環保部門與環保社會組織的良性互動,發揮環保社會組織在環境保護事業中的作用,力爭在“十二五”時期,逐步引導在全國範圍內形成與“兩型”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可持續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定位準確、功能全面、作用顯著的環保社會組織體系,促進環境保護事業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這位負責人強調,《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為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必須加強政策扶持力度,改善環保社會組織發展的外部環境,加強能力建設,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工作:制定培育扶持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規劃;拓展環保社會組織的活動與發展空間;建立政府與環保社會組織之間的溝通、協調與合作機制;獎勵表彰優秀的環保社會組織與個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多方面、多層次的業務培訓;加強規範引導,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自律;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指導意見》是在環境保護部會同清華大學開展的“中國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及其政策研究”課題的基礎上形成的。課題組對全國環保社會組織進行了全面調研,廣泛徵求了有關部委、地方環保部門、環保社會組織、高校科研機構的相關專家學者的意見,完成了《中國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及其政策研究》報告的編寫工作,為制定並出臺《指導意見》提供了理論和實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