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寧夏調整養老金的範圍是: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含按寧黨發〔1984〕22號文件規定的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和按寧政發〔2010〕10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調整水平按照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調整分為普調和特調兩部分,具體標準為:普調每人每月調增基本養老金120元。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月調增基本養老金3元,不滿10年的按30元調增;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産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90元調增。特調是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每人每月調增130元;具有副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和取得高級技師資格的人員,每人每月調增100元;1953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和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調增50元;對於同時具有上述兩重以上身份的人員,按照就高原則,只能按一種身份的待遇標準調增一次。經調整後養老金低於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增到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
據了解,此次寧夏積極爭取國家在政策、資金上給予支持,將按寧政發 〔2010〕10號文件參保領取待遇的10萬人全部納入了調整範圍,並與其他退休人員一樣執行全區統一的養老金調整政策,每月調增165元。據統計,此次寧夏符合調整養老金的人員共計29.8萬餘人,人均每月調整198元。新調增的養老金將於2011年春節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記者 馬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