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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2.8萬國企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8日   來源:寧夏日報

    ●全日制職工月工資一類區每人每月由710元調整為900元;二類區每人每月由660元調整為820元;三類區每人每月由605元調整為750元。調整前,寧夏最低工資標準排在全國倒數第一位,調整後將升至全國第十二位、西北五省區第二位

    ●老工傷人員納入範圍為:2010年12月底之前,由國有、集體企業和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的“有單位的老工傷人員”,和在國有、集體企業關閉破産改制時沒有按政策規定解決工傷保險待遇的“無單位的老工傷人員”

    本報訊 (記者 尚陵彬)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王正偉27日主持召開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審議了關於提高寧夏最低工資標準的請示,決定從今年4月1日起提高寧夏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4.9%;通過了《關於做好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有關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今年10月底前全區2.8萬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經會議研究決定,此次最低工資調整具體標準為:全日制職工月工資一類區(即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每人每月由710元調整為900元;二類區(即銀川市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石嘴山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每人每月由660元調整為820元;三類區(即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每人每月由605元調整為750元。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每小時標準工資一類區由7.6元調整為9元,增長幅度18.4%;二類區由7.2元調整為8.5元,增長幅度18%;三類區由6.8元調整為8元,增長幅度17.6%。全區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標準工資平均增幅18%。

    據了解,這是自1995年2月自治區首次發佈最低工資標準後,寧夏第八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此次標準調整前,寧夏最低工資標準排在全國倒數第一位,調整後將升至全國第十二位、西北五省區第二位。

    會議審定通過了《關於做好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有關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老工傷人員納入範圍具體界定為:2010年12月底之前,由國有、集體企業和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的“有單位的老工傷人員”,和在國有、集體企業關閉破産改制時沒有按政策規定解決工傷保險待遇的“無單位的老工傷人員”。今年4月底前,首先將國有企業有傷殘等級的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10月底,國有企業其他老工傷人員和集體企業、原國有集體改制企業和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老工傷人員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並享受待遇。保險統籌基金將以單位繳費為主、統籌基金調劑和各級財政補助為輔。

    王正偉指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目的在於進一步縮小職工工資收入差距,較好地體現公正公平分配原則,有效維護廣大職工群眾的合法收入權益,今年,自治區政府已將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列入2011年民生計劃為民辦實事之中,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將這些工作落實好,為群眾謀更多福祉。

    王正偉要求,《關於做好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有關工作的實施方案》的實施要以國有、集體企業為重點,以企業為主、政府補助為輔籌集資金,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新老政策銜接工作,避免引發新的矛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資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要成立領導小組,協調配合,細化責任和工作,統籌解決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的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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