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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凡:深入開展農資打假行動 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1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日前,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凡在會上強調,各級工商機關要做好八項工作,深入開展農資打假行動,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全力以赴打好農業抗旱保春播這場硬仗。

    劉凡介紹,近年來,各級工商機關以規範經營行為為重點,以規範質量監測為手段,以規範行政執法為保障,深入開展了“紅盾護農保春耕”、“紅盾護農保夏播”、“紅盾護農保秋種”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保障了農業生産順利進行。2010年全國工商機關共檢查各類農資市場5.79萬家(次),檢查農資經營戶77.19萬戶(次),取締無照經營戶8008戶;查處農資違法案件5.67萬件,案值6.22億元;受理農資投訴6614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75億元。

    劉凡指出,今年年初,我國北方冬麥區旱情持續發展,部分地區抗旱保春播任務十分艱巨。各級工商機關要充分認識今年農資打假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災減災的各項決策部署,將保障春耕生産順利進行作為當前最緊迫的任務,重點做好以下八項工作,切實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確保農資流通渠道暢通、市場秩序穩定。

    各級工商機關要嚴格農資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依法清理規範農資經營主體資格,重點檢查前置審批證件是否有效、經營資格是否合法等,根據市場主體資格、守法程度、商業信用、消費者投訴等情況,對農資經營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各級工商機關要以種子、農藥、肥料為重點,切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查處有效含量不足、虛假標注和“傍名牌”等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對有明確線索、對農業生産危害面積大、造成減産甚至絕收、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各級工商機關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並集中曝光一批違法典型案件,震懾不法分子。

    各級工商機關要以農民群眾投訴突出的、市場巡查發現的、新聞媒體披露的、進貨渠道不明的、信譽差的農資商品和經營者為重點,進一步規範農資商品定向監測工作,提高監管效能;根據市場巡查、消費者申訴舉報等情況,及時發佈市場監管預警信息,引導農民正確選用農資商品。

    各級工商機關要強化農資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督促農資市場開辦者審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約定經營者責任和義務;督促農資經營者全面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賬、索證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努力實現農資商品可追溯監管;督促農資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增強誠信經營意識、履行質量承諾,嚴把農資質量市場準入關。

    各級工商機關要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作用,加強對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在農村廣泛開展12315申訴舉報網絡進市場、進村鎮、進商家活動,形成受理投訴、跟蹤督辦和案件查處相結合的行政執法網絡,同時開展送法下鄉活動,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斷提高農民消費者識假辨假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快搭建農資市場信息化監管平臺,充分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實現對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的實時查詢、統計匯總和分析應用。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實現農資市場監管軟體的全面運用,實現省局、地市局、縣局和工商所四級聯網,增強農資市場監管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各級工商機關要依法加強對涉農廣告的監管,嚴格對農藥廣告的行政審查,加大對發佈虛假農資廣告行為的懲治力度,嚴厲查處發佈國家禁止生産、銷售的農資廣告的違法行為,重點查處涉及種子、農藥、肥料和農機具等農資商品的虛假違法廣告發佈行為,維護農資廣告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工商機關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與農業、發展改革委、公安、監察、質檢等部門的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切實做到執法不越權、監管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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