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開放再上新臺階
——“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開放程度不斷提高,與世界經濟的聯絡越來越緊密,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大。特別是“十一五”期間,面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我國堅持擴大內需與穩定外需相結合,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克服國際金融危機的巨大衝擊,繼續推進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全球化進程,對外貿易規模迅速擴大,吸收外資水平不斷提高,對外經濟合作步伐明顯加快,開放環境日趨優化,對外開放再上新臺階。
一、 對外貿易實現新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提高
發展對外貿易是我國對外開放的核心內容,是利用外需的主要途徑,也是參與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渠道。“十一五”期間,我國緊緊抓住經濟全球化機遇,積極應對金融危機衝擊,著力解決對外貿易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對外貿易規模不斷擴大,對外貿易質量明顯提高,貿易大國地位進一步鞏固。
(一)貨物貿易規模迅速擴大。“十一五”期間,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累計116806億美元,比“十五”期間增長1.6倍。其中,出口總額63997億美元,增長1.7倍;進口總額52809億美元,增長1.4倍。5年間,進出口貿易年均增長15.9%,其中,出口年均增長15.7%,進口年均增長16.1%,高於預定目標。
“十一五”前兩年,我國進出口總額保持23%以上的快速增長,2007年出口總額突破1萬億美元,進出口總額邁上2萬億美元臺階。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在世界經濟大幅下滑、國際市場需求嚴重萎縮的嚴峻形勢下,我國對外貿易經受住了金融危機的嚴峻考驗。2008年進出口總額增長17.8%,其中,進口增長18.5%,進口總額首次突破1萬億美元大關。2009年進出口總額雖然下降13.9%,但我國依然是全球對外貿易表現最好的國家之一,降幅遠低於全球貿易降幅。2009年我國出口總額躍居世界第一位,佔全球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7.3%提高到9.6%;進口總額上升至世界第二位。2010年我國進出口再創歷史新高,進出口總額接近3萬億美元,達到29728億美元,增長34.7%。其中,出口15779億美元,增長31.3%;進口13948億美元,增長38.7%;進出口均比“十五”末增長1.1倍。
(二)貿易平衡狀況不斷改善。“十一五”期間,我國著力促進貿易基本平衡,切實提升外貿發展質量和效益,在努力保持出口穩定增長的同時實施擴大進口戰略。認真履行開放國內市場的承諾,進口關稅總水平降至9.8%,並進一步簡化進口管理,進一步完善進口促進體系,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程度,基本取消了進口配額管理,分批取消了800多個稅目商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進出口格局因此更趨平衡,外貿順差在2008年達到2981億美元歷史高點後開始回落,2009年下降到1957億美元,2010年進一步減少到1831億美元。5年間,貿易不平衡度(貿易差額佔進出口總額的比重)從2006年的10.1%、2007年的12.1%、2008年的11.6%、2009年的8.9%下降到2010年的6.2%。
(三)進出口貿易方式發生積極變化。“十一五”期間,在加大對外貿易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力度思想指導下,我國進出口貿易方式發生積極變化。5年間,一般貿易進出口年均增速達到20.1%,大幅超過加工貿易10.9%的年均增速。2010年,一般貿易進出口達14887億美元,比“十五”末增長1.5倍,佔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由“十五”末的41.8%提高到50.1%;加工貿易進出口為11578億美元,比“十五”末增長67.7%,佔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由“十五”末的48.6%下降到38.9%。
(四)進出口商品結構進一步優化。從出口方面看,2010年,工業製成品出口占出口總額的比重由“十五”末的93.6%提高到94.8%;機電産品、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占出口總額的比重分別由“十五”末的56.0%和28.6%提高到59.2%和31.2%;“兩高”産品出口得到有效控制,汽車、船舶、飛機、鐵路裝備、通訊産品等大型機電産品和成套設備出口均有新的突破。從進口方面看,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持續增長,大宗資源能源産品進口規模不斷擴大。2010年,機電産品、高新技術産品進口分別達到6603億和4127億美元,分別是“十五”末的1.9倍和2.1倍;非食用原料與礦物燃料、潤滑油及有關原料兩大類商品進口占進口總額的比重由“十五”末的20.3%提高到28.7%。這不僅滿足了國內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且對遭遇金融危機的全球經濟回穩和復蘇做出了巨大貢獻。
二、 利用外資登上新臺階,規模和質量全面提升
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是我國改革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組織部分,也是對外開放的核心內容之一。“十一五”期間,我國吸收外資已從彌補“雙缺口”為主轉向優化資本配置、促進技術進步和推動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從規模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利用外資實現新發展,規模和質量得以全面提升。
(一)利用外資規模躍居全球第二位。“十一五”期間,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累計達到4260億美元,年均增長11.9%,是“十五”期間的1.6倍,全球排名由“十五”末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並連續18年位居發展中國家首位。2007年外商直接投資突破700億美元,2008年直接跨上900億美元臺階。即使是在國際金融危機衝擊較為嚴重的2009年,外商直接投資仍然超過900億美元,降幅遠遠低於全球平均水平。2010年,外商直接投資突破1000億美元,達到1057億美元,是“十五”末的1.8倍。
(二)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十一五”期間,我國繼續穩步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促進境內證券市場開放。截至2010年12月,共批准97家QFII機構,投資額度共計197億美元。允許外資以並購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2006年頒布了《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外資並購政策和環境進一步改善。
(三)利用外資産業結構優化。“十一五”期間,外商投資産業構成顯著改善,第三産業投資比例大幅度提高。2006-2010年,第三産業外商投資金額所佔比重逐步提高,分別為31.6%、41.4%、41.1%、42.8%、47.3%;第二産業所佔比重則逐步下降,分別是67.5%、57.3%、57.6%、55.6%、50.9%。特別是,第一、三産業吸收外資投向現代農業、商貿服務和民生服務領域的外資明顯增多。第二産業中,電子信息、集成電路、家用電器、汽車製造等技術資金密集型産業繼續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行業的外資日益形成規模。相關産業的核心競爭力也有了明顯提升。目前,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研發中心已超過1400家,比“十五”末增長近一倍。外資研發中心中,從事先導技術研究的近50%,已超過從事市場調試型研究的比重;60%以上的研發中心將全球市場作為其主要服務目標。
(四)利用外資區域佈局進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間,中西部吸收外資佔全國總量的比重,由“十五”末的11%上升到14%左右。以外資經濟為主體的各類産業聚集園區的實力和整體功能有了明顯提升,“十一五”期間有22個中西部省級開發區成功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 “走出去”邁出新步伐,對外經濟合作駛入良性發展軌道
“走出去”戰略主要內容是推動企業以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等多種方式走出國門,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十一五”期間,我國深入實施“走出去”戰略,對外投資合作取得新發展,“走出去”的規模和效益進一步提升。即使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仍實現逆勢上揚,為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十一五”期間,我國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年均增長36.9%,其中,2010年590億美元,是“十五”末的4.8倍。截止到2009年末,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已達到2458億美元,是“十五”末的4.3倍。
5年間,對外投資的領域不斷拓寬,對外投資的層次和水平不斷提升,呈現出市場多元化發展態勢。對外投資國別已覆蓋170多個國家和地區,主要集中在亞洲和拉丁美洲地區的發展中國家。2009年,亞洲佔我國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額的71.4%,拉美佔13%,歐美、非洲和南太平洋市場開拓也取得積極成效。
對外投資方式也由單一的綠地投資向跨國並購、境外上市等多種方式擴展。2006-2009年,對外直接投資通過收購、兼併方式實現的金額(包括非金融類和金融類)分別為83億、63億、302億、192億美元,佔當年流量(包括非金融類和金融類)的39%、23.6%、54%、34%。海外並購除了聚焦于資源相關工業外,對高科技企業並購的交易數量也在增長。“十一五”的第一年——2006年實施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金融機構投資于境外證券市場。截至2010年12月,外匯局共批准88家QDII機構,境外投資額度共計684億美元。這一制度拓寬了境內機構和個人的境外投資渠道,使之在全球範圍內配置資産和管理風險。
與此同時,對外經濟合作駛入良性發展的快車道,已形成一支門類比較齊全、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隊伍,業務範圍向技術性較強的領域不斷擴展,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提高。“十一五”期間,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2971億美元,是“十一五”規劃目標的2.3倍;累計派出各類勞務人員192萬人,是“十一五”規劃目標的1.5倍。5年時間,對外承包工程連年實現新突破。2006年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300億美元,2007年突破400億美元,2008年又突破500億美元,2009年再突破700億美元,2010年跨上900億美元臺階,達到922億美元,是“十五”末的4.2倍。
四、多雙邊經貿合作取得新成就,自貿區建設進展順利
始終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同世界各國開展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堅持在國際經貿體系中發揮建設性作用,是我國對外開放的基本原則。
“十一五”期間,我國積極拓展雙邊經貿關係,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不斷深化多邊經貿合作。目前已累計建立了163個雙邊經貿合作機制,簽訂129個雙邊投資協定,與美、歐、日、英、俄等均建立了經濟高層對話。正與五大洲的27個國家和地區建設14個自貿區,已簽署10個自貿協定,其中已生效8個。在推動多哈回合談判和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中發揮建設性作用,逐步進入多邊貿易體制的核心圈。APEC、10+1、10+3、中非合作論壇等區域經濟合作日益深化。
過去5年,多雙邊和區域經貿合作進展順利,貿易市場格局發生了重要變化。歐盟、美國、日本仍然是我國前三大貿易夥伴,但我國對其市場依賴程度明顯下降。2010年,對歐盟、美國、日本三大主要貿易夥伴雙邊貿易額分別為4797億、3853億和2978億美元,分別是“十五”末的2.2倍、1.8倍、1.6倍。三大貿易夥伴雙邊貿易額合計佔我國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為39.1%,比“十五”末的43.1%下降4個百分點。對東盟、俄羅斯、印度、巴西等新興市場的開拓取得較大進展,東盟成為我國第四大貿易夥伴。2010年,對東盟雙邊貿易額為2928億美元,是“十五”末的2.2倍,佔我國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由“十五”末的9.2%提高到9.8%。同時,與其他貿易夥伴貿易往來發展較快,對拉美和非洲進出口占比分別由“十五”末的3.5%和2.8%提高到6.2%和4.3%。
特別是,自貿區建設對我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實現對外貿易平穩較快增長髮揮了積極作用。通過發展自貿區,我國對自貿夥伴雙邊貿易快速增長,雙邊貿易額明顯擴大,並有效化解和減少了我國與自貿夥伴的貿易摩擦。2010年,我國與10個自貿夥伴(包括東盟、巴基斯坦、智利、新加坡、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香港和澳門地區、台灣地區)的雙邊貿易額達到了7826億美元,已佔我國進出口總額的26.3%。其中,我國與東盟、智利、秘魯、新西蘭的雙邊貿易額增速,分別高出同期我國進出口總額增速2.8個、10.1個、13.7個和8.3個百分點。
展望“十二五”,推進對外開放的任務仍十分艱巨,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我國對外開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資為主轉向進口和出口、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並重的新形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不斷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擴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匯合點,完善更加適應發展開放型經濟要求的體制機制,有效防範風險,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
注:本文中進出口數據來源於海關總署,對外經濟數據來源於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