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基金會財務管理,促進基金會健康規範發展,近日,湖北省民政廳發出了《關於開展基金會財務專項檢查的通知》(鄂民政函[2011]40號),決定於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對所有基金會2008年─2010年度的財務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這次基金會財務專項檢查的內容包括:一是基金會有無獨立財務賬戶,是否配備具有執業資格的會計、出納人員;二是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依法進行會計核算情況;三是有無抽逃原始資金情況;四是2008-2010年度財務、資金運作情況;公益支出及管理費用開支是否符合規定比例;五是2008-2010年度接受捐贈及公益性項目開展情況等;六是基金會信息公佈情況。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從促進社會組織發展,規範基金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認識,認真做好這次檢查工作。各基金會要認真做好自查工作,並形成自查報告;各業務主管單位要以這次檢查為契機,全面掌握所管基金會的財務狀況,指導其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基金會的財務和資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