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行業“十一五”回顧之七: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不斷強化
“十一五”期間,糧食監督檢查緊緊圍繞糧食中心工作,努力維護糧食流通秩序,確保糧食政策落實到位,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加強對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為貫徹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國家臨時收儲、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等各項糧食政策,各級糧食部門普遍開展了對政策性糧食收購、銷售出庫、移庫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每年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出臺後,各級糧食部門及時組織加強對國家糧食收購政策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督促收儲庫點嚴格執行收購政策,既不得壓級壓價損害種糧農民利益,也不得抬級抬價擾亂收購秩序,防止出現“轉圈糧”等違規問題的發生。針對近幾年國家通過批發市場競價銷售臨時存儲糧數量的逐年增加,各級糧食部門積極督促承儲企業做好政策性糧食出庫工作,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阻撓、拖延出庫,不得以任何名目額外收取費用,對少數故意拖延或拒絕出庫的企業進行了嚴肅查處,確保了交易活動正常進行和已銷售糧食及時出庫。5年來,僅國家糧食局直接查辦的領導重視、輿論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違反政策涉糧案件達29起。通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督檢查,化解了各種矛盾,有效維護了糧食流通秩序,維護了政策的嚴肅性,促進了政策的不斷完善。此外,有關地區還對軍供糧、救災糧和水庫移民等政策性糧食供應情況開展了重點檢查,確保政策性糧食保質、保量、及時供應。
二、加強糧食庫存監管工作,為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服務
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發佈《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為實現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每年定期開展糧食庫存例行檢查工作,2009年,由國務院統一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等10部門和單位成立部際聯席會議共同組織,各級人民政府直接負責,組織開展了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通過這些檢查,全面、準確地摸清了糧食庫存實底,夯實了糧食宏觀調控的物質基礎,發現和解決了庫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增進了社會各界對糧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增強了人民群眾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信心,強化了各級政府落實“米袋子”負責制的意識,達到了讓政府心中有數、使人民群眾感到放心的目的。對順利實現“雙防”、“一保一控”、“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控物價、管理通脹預期”等宏觀調控目標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糧食庫存檢查、監管規章制度體系逐步建立,糧食管理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初見成效。庫存檢查工作作為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抓手,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
三、積極籌備開展全國食用植物油庫存檢查,推動庫存監管規範化、常態化
根據關於“要對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油進行定期全面檢查和經常性隨機抽查”的要求,按照“先試點、後鋪開”的原則,積極籌備開展全國食用植物油庫存檢查工作。組織深入調研,科學制定檢查工作方案和方法,選擇食用植物油數量、品種、佈局具有代表性的湖北省開展檢查試點工作,其他省份同步組織實物測量差率實驗工作。通過試點工作,基本掌握了國內政策性食用植物油庫存管理的各方面實際情況,同時驗證了食用植物油庫存檢查方案和方法總體可行,為全面開展食用植物油庫存檢查積累了經驗。
四、積極開展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維護糧食流通秩序
“十一五”期間,各級糧食部門積極轉變職能,在重點加強對儲備糧和最低收購價、國家臨時存儲糧監督檢查的同時,還結合糧食流通實際,開展了收購資格核查和收購市場檢查、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對糧食經營者履行最低和最高庫存義務情況進行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市場糧食質量安全檢查,努力做好地震、洪澇、乾旱、冰雪災區,奧運會、世博會、亞運會舉辦城市,以及西藏、新疆供應糧油的監督檢查工作等。據統計,2006~2010年,全國各級糧食部門開展各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執法活動44萬餘次,出動人員190萬多人次,檢查各類糧食經營企業170萬多個次。通過開展社會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有力地維護了糧食市場秩序,保護了糧食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五、積極推進監督檢查體系和制度建設,夯實監督檢查工作基礎
“十一五”期間,糧食監督檢查適應市場化改革需要,體系、制度、隊伍建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斷壯大,監督檢查各項工作水平不斷提高。一是監督檢查機構進一步健全。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糧食部門設立監督檢查機構的比例分別達到100%、84.1%、71.8%,取得糧食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共計2.59萬人。與“十一五”初期相比,省、市、縣三級糧食部門內設監督檢查機構的比例分別提高了25%、51%、50%,取得糧食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增加了1.48萬人。二是規章制度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按照國發〔2006〕16號文件要求,各級糧食部門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配套制度建設。2006年,為規範糧食庫存檢查工作,國家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頒布實施了《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標誌著糧食庫存檢查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學化的軌道。2008年,國家糧食局制定了《全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考核暫行辦法》,並重新修訂了《糧食行政執法文書》。各地在制度建設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相繼建立和完善了監督檢查相關配套制度,增強了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提高了執法效率。三是工作經費進一步落實。除清倉查庫專項經費外,各地還積極落實日常監管經費,執法條件逐步改善。2010年,全國有近一半的市(地)、三分之一的縣(市)糧食部門得到了同級財政部門監督檢查專項經費支持,絕大多數省份為基層配備了電腦等器材設備;有條件的省(區)拿出專項經費,開發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信息管理軟體,實現了網絡化辦公和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