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交通運輸部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2011年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和分工安排。副部長、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馮正霖出席會議並強調,要把精力放在突出重點、突破難點上,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一項任務一項任務地落實,通過重點突破帶動全面工作,通過集中治理推進長效機制建設。會議由駐部紀檢組組長、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楊利民主持。
馮正霖充分肯定了交通運輸系統專項治理工作在問題排查整改、監督檢查、制度建設、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的明顯成效。他指出,按照中央的部署,交通運輸是今年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四個重點領域之一。要克服鬆懈厭戰情緒,進一步提高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繼續把專項治理工作引向深入,重點做好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重點環節治理要有新突破。在履行建設程序環節,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公示制度,選擇部分項目開展公示試點工作。在招投標環節,重點治理挂靠借用資質投標、領導幹部違規干預插手招投標等突出問題。在工程建設實施和質量管理環節,重點解決質量安全制度不落實、有效施工週期短、工程轉包和違規分包等問題。在資金管理使用環節,重點解決違規使用建設資金、配套資金不到位、拖欠施工企業工程款等問題。
二是法規制度建設要有新進展。抓緊研究制定《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公路工程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交通支持系統建設管理規定》、《水運工程標準監理招標文件》、《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公路設計企業信用評價規則》、《公路建設市場督察辦法》等規定制度。
三是信用體系建設要有新提高。年內儘快實現全國省級平臺與部級平臺互聯互通,對工作滯後的省市進行通報批評。做好信息系統平臺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已建平臺的作用,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和個人違規違法記錄的公開力度。
四是監督檢查要有新成效。把中央擴大內需項目、災後恢復重建項目、援疆援藏項目、重點工程項目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開展各單位參加的綜合性檢查,確保每個問題都整改到位、不留隱患,促進各級交通部門和項目單位加快建立健全解決突出問題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