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測繪局印發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
2011年國家測繪局立法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測繪中心大局,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著力抓好地圖管理、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和提供使用、測繪公共服務等方面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訂,為測繪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1年國家測繪局立法項目共計14項。(一)國務院立法項目2項。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管理條例》)以及研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質量管理條例》。(二)一檔出臺類項目7項。包括1項部門規章:修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佈管理規定》,6項重要規範性文件:制定《無人飛行器測繪航空攝影辦法》(試行),修訂《航空攝影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測繪徵信管理辦法》,制定《測繪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制定《優秀測繪行政執法案件評選及獎勵辦法》以及制定《遙感影像公開使用管理規定》。(三)二檔調研類項目5項。研究修訂《關於對外提供我國測繪資料的若干規定》,研究修訂《地圖審核管理規定》,研究制定《測繪資質巡查辦法》,研究制定《軍地測繪成果共享辦法》,研究制定《註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辦法》 。
計劃強調,對列入立法計劃的立法項目,各司室要明確進度,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國家測繪局法規制定程序規定》的要求,組織好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確保立法質量,按時完成立法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