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加快農産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商務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2011年開展農産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在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陜西等省開展農産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探索建立完善高效率、低成本、低損耗、安全通暢的農産品現代流通體系。
通知明確試點工作要堅持市場化運作,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積極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堅持高起點、高效率,打造佈局合理、設施完善、産銷鏈條穩定、通暢的現代流通發展模式;加強政府引導,總體設計、分步實施,通過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導,調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農産品現代流通積極性。
通知確定了2011年農産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工作三項任務:一是加強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交易、倉儲、加工配送等設施,推動農貿市場改造交易和配套等設施,引導農産品連鎖超市建立鮮活農産品配送中心,支持企業建設和改造冷鏈設施。二是打造穩定的現代化農産品流通産銷鏈條。開展“農超對接”,鼓勵大型連鎖超市與鮮活農産品生産基地進行産銷對接,在大中型城市和名特優農産品産區率先取得明顯進展,引導超市、企業、批發市場緊密聯絡農産品生産基地,開展團體、超市配送服務和網絡交易。三是推行農産品品牌化和包裝化。鼓勵農産品流通企業和批發市場大經銷商開展訂單農業,採用《青椒流通規範》等農産品購銷標準,對鮮活農産品實行分級包裝,培育自有品牌。
通知強調,試點省份省級商務等有關部門應制定本省(區、市)農産品流通體系發展規劃,省級商務、財政部門應依據規劃,選擇有利於建立穩定産銷鏈條的市縣,統籌制定農産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方案;項目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通知要求,試點省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管理辦法和項目驗收標準,對項目進行嚴格動態監管,建立項目承辦單位黑名單制度。鼓勵地方在規劃、用地、用水、用電、稅收、資金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對納入試點的項目,中央財政將提供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50%的資金支持。規定骨幹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連鎖超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承辦單位的資質條件,要求各地商務、財政主管部門重點選擇覆蓋面廣、帶動效應明顯、運營管理規範的項目承辦單位。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滯後已經成為制約農民收入增長、農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瓶頸。開展農産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建立完善高效、暢通、安全的農産品現代流通體系,對於解決農産品“賣難”、促進農民增收、穩定産銷關係、保障市場供應、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