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統一使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信息報告系統的通知
衛辦醫管函〔2011〕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衛醫管發〔2011〕4號),我部組織開發了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信息報告系統(以下簡稱報告系統)。決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統一使用報告系統報告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告系統分為衛生行政部門版和醫療機構版。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可登錄衛生部醫管司主頁下載相應版本的軟體及其使用説明書。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用戶名及密碼由我部統一發放,醫療機構的用戶名及密碼由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設置併發放。
三、2011年4月30日前,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仍應當按照《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衛醫發〔2002〕206號)和《關於統一使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工作軟體的通知》(衛辦醫函〔2002〕387號)要求,使用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工作軟體》報告相關信息。
各地在報告系統使用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報送我部醫管司。
聯絡人:衛生部醫管司 胡軍、范晶
聯絡電話:010-68792618、68792791
技術諮詢電話:010-62197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