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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開展央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4日   來源:國資委網站

關於開展央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中央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的意見>的通知》(中紀發〔2011〕21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做好中央企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中央在深入分析世情國情變化和我國面臨的機遇挑戰後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線。“十二五”時期是中央企業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時期。開展中央企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是促進中央企業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精神的有力舉措,是加快推進中央企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推動中央企業全面實施轉型升級、科技創新、國際化經營、人才強企、和諧發展戰略的有力抓手,對做強做優中央企業具有重要意義。在今後一個時期特別是今明兩年,各中央企業要把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放在重要位置,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抓緊抓好。

    二、主要內容

    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要按照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五個堅持”的基本要求,圍繞做強做優中央企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的核心目標,重點針對以下4個方面開展監督檢查:

    (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重大舉措的情況。主要是在確定本企業發展思路、制定和實施本企業發展規劃時是否全面貫徹落實“五個堅持”的基本要求,發展戰略是否符合“十二五”時期國家發展規劃和産業政策、符合企業結構調整方向,是否找準了影響和制約本企業科學發展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並實施了有效的對策措施,投資決策是否突出主業、有利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

    (二)結構調整、資源整合和“走出去”有關工作落實情況。主要是淘汰落後生産工藝和技術的工作目標是否完成,優化産業結構和産品結構工作是否落實,産品質量提升和品牌建設是否有效;低效、無效資産和長期虧損業務是否正抓緊清理,內部資源的整合優化工作是否有效,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是否規範有序推進;國際化經營戰略是否明晰,國際化經營體制機制是否健全,境外風險管控體系和法律風險防範機制是否建立。

    (三)重點産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投資項目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及其經費管理使用、國家重點科技計劃項目實施及其經費管理使用情況。主要是配套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經費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規、公開透明,項目建設和運營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設內容組織實施,項目審批和建設程序是否合法合規,招標投標活動是否依法進行,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産領導責任制是否得到落實,項目執行是否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主要是節能減排組織管理體系和考核獎懲體系和統計監測體系是否健全,節能減排規劃和目標責任制是否落實,節能減排措施是否完善,資金投入是否到位,節能減排目標是否完成,産業結構調整和淘汰落後産能是否符合國家要求,新上項目是否嚴格執行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能效水平是否進一步提高,單位能耗是否進一步降低,重點類企業是否達到國內和國際先進水平;環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飲用水安全保障、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危險廢物處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除上述4個方面外,各中央企業應結合自身改革發展的實際,在完成統一部署的監督檢查任務的基礎上,緊緊抓住制約企業轉變發展方式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相關監督檢查。

    三、組織領導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經國資委黨委批准,成立國資委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王勇擔任組長,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黃丹華和國資委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強衛東分別擔任副組長,規劃發展局、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企業改革局、綜合局、監事會工作局、研究局、紀委監察局等廳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局(組成人員名單附後)。

    各中央企業應抓緊成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監督檢查工作紮實、有序地向前推進。

    四、工作步驟

    2011年中央企業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從7月份開始,12月份結束,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8月15日前)。各中央企業要認真組織學習《意見》和本通知精神,做好動員部署工作,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分解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監督檢查工作有效開展。各中央企業請於8月15日前將本企業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領導機構人員名單、辦事機構聯絡方式和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報送國資委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9月底前)。各中央企業要按照《意見》和本通知要求及本企業實施方案,全面組織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研究制訂改進措施,邊檢查、邊總結、邊整改。各中央企業請於10月10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報送國資委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重點檢查階段(2011年10月)。國資委將根據中央企業自查自糾情況,組織若干檢查組對部分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發現、糾正存在問題,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

    (四)整改總結階段(截至2011年12月15日)。重點檢查階段結束後,各中央企業要認真組織制訂整改方案,並對2011年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整改方案和總結報告于12月15日前一併報送國資委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深刻認識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監督檢查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保證監督檢查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二)建立工作制度,加強協調配合。要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強、體現監督檢查特點、涵蓋監督檢查全過程的工作制度,提高監督檢查工作規範化水平。企業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各業務部門密切協作,建立健全工作會商、情況通報、聯合檢查等機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要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三)嚴肅執紀執法,嚴格責任追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企業確定整改目標、制訂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切實整改到位,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維護中央和國家政策的權威性;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種違紀違法案件,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查處。

    (四)注重探索創新,營造良好氛圍。要積極探索監督檢查的有效方法和途徑,將普遍自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將實地查閱文件賬簿等傳統檢查方式與建立電子監察系統等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將督促問題整改與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相結合。要認真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為確保政令暢通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提供有力保證。

    附件:國資委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國資委黨委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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