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近日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煤礦事故教訓,落實安全責任,強化防範措施,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是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産、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堅決糾正重生産、輕安全的傾向。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現場,切實把煤礦安全生産工作抓細、抓實、抓好。
二是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要進一步健全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把安全生産責任層層落實到區隊、班組和每一個生産環節、每一個工作崗位;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必須認真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切實加強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嚴防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現場遇到險情必須第一時間停産撤人。
三是突出煤礦安全生産工作重點。要突出抓好煤礦“一通三防”、煤與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執行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對排查不認真、整改措施不落實、違法違規組織生産的煤礦,要依法嚴肅懲處;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礦,要堅決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四是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行為。要進一步強化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縣、鄉兩級政府打擊煤礦非法違法行為的責任。對發生事故的非法生産建設煤礦,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已經取締的非法生産建設煤礦,要嚴防死灰復燃;對“打非”責任不落實、引發事故的,除要追究礦主責任外,要嚴格追究有關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是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要進一步明確轄區內的重點礦井、重點部位,立即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執法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堅決責令停産整頓或依法關閉。要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