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駐華代表處致函審計署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對該中心已經完成的2011年度 UNDP對華援助項目審計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同時表示將組織項目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2011年,審計署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在對UNDP援助項目審計中,以提高項目審計質量、防範審計風險為目標,採取多項有效措施,加強項目風險管理,規範項目審計流程,強化審計現場管理和復核力度,深化公證審計職能,取得較好成效,發揮了審計的監督、服務和促進作用。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組採取四項措施加強援助項目管理,防範審計風險。一是運用項目組合和風險管理方法,將41個援助項目進行了風險評估並劃分為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根據不同風險等級合理配置審計資源;二是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採集所有被審項目的業務和財務數據,通過非現場審計分析,對項目的審計重點和高風險領域做出初步判斷,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也增強了審計的針對性;三是在審計組織方式上,採取統一部署、層級負責、細化分工,做到審計組長、項目主審和審計組員質量控制職責清晰、明確;四是制定審前培訓計劃,組織不同層次和主題的審前培訓,充分做好審計準備工作。
在審計實施階段,加強審計現場管理,切實加強審計質量控制。一是按照國家審計準則要求並結合項目特點,審計組設計了適用的審計工作底稿,規範和細化工作流程,從審計程序上為審計質量把好第一道關;二是堅持實行階段性總結彙報制度,及時解決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三是加強現場復核,對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實行集體研究,確保定性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