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海洋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聯合發佈了《國家“十二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明確了“十二五”期間我國海洋科學和技術的發展思路、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其意義十分重大。為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規劃綱要》,日前記者就其編制出臺的相關問題專訪了國家海洋局副局長、《規劃綱要》編制領導小組組長陳連增。
記者:《規劃綱要》是如何出臺的?其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陳連增:海洋問題事關國家根本利益。“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海洋工作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新跨越的攻堅階段。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中央關於“十二五”規劃的建議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了“推進海洋經濟發展”,為我國海洋科技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新機遇。在此背景下,國家海洋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聯合發佈了《國家“十二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它是海洋領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指示精神,努力開創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新局面的重要舉措,意義重大而深遠。
從國際形勢看,當今世界海洋競爭激烈。以爭奪國際海域戰略資源和空間為特徵的第二輪“藍色圈地”運動正在興起;海洋科技向大科學、大區域、大協作、高技術體系方向發展,全球變化、國際海域和極地研究更加活躍;海洋科學技術的發展方向和重點緊密地與人類生存和發展密切相關的重大問題相結合。從國內需求看,“十二五”期間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都對海洋事業發展和海洋科技創新提出了更加迫切的需求。具體來説,一是當前我國經濟是高度依賴海洋的開放型經濟,已經形成“兩頭在海、大出大進”的基本經濟格局;二是國家實施新一輪沿海開發戰略,沿海地區進入新型工業化全面發展的新階段;三是我國周邊海洋形勢愈加複雜多變,維護海洋權益和保障通道安全迫切需要海洋科技的強大支撐。
國內外的海洋科技發展新形勢、新趨勢和新需求,都要求我們儘快制定實施國家“十二五”海洋科技發展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的發展思路、目標和重點任務,統籌部署海洋科技發展任務,進一步提升國家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長遠發展能力。
記者:《規劃綱要》有什麼特點?
陳連增:《規劃綱要》的編制,是按照科技部對海洋科技發展的總體要求,在全面總結《國家“十一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分析國內外發展形勢和背景、國家和沿海地區發展的戰略需求以及海洋科技發展的自身特點和規律,由全國35個涉海科研單位約110位專家參與編制完成的,是全國海洋科技工作者集體智慧的結晶。規劃編制分為“十一五”規劃評估、戰略研究、“十二五”規劃綱要編制3個階段,在編制的每個階段,採用不同方式徵詢各方意見和建議,並盡可能吸納到《規劃綱要》中。這些構成了《規劃綱要》的第一個特點。
為做好此次《規劃綱要》的編制,首次成立了由國家有關綜合部門和涉海部門組成的《規劃綱要》編制領導小組。由國家海洋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聯合印發,綜合做好海洋科技發展的戰略部署,體現了大海洋科技發展的思路,並從全局的角度考慮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資源的配置。這是規劃綱要的第二個特點。
第三個特點就是《規劃綱要》提出了未來5年我國海洋科技事業的發展方針、目標和重點任務。規劃主題鮮明、主線明確,特別是在規劃定位、規劃思路等方面呈現出新的特點。海洋科技發展定位於大力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努力拓展海洋發展空間,引領和支撐海洋經濟和海洋事業科學發展。
記者:在編制過程中,把握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陳連增:我們堅持的原則是,牢牢把握一條主線,堅持兩個統籌考慮,突出三種基本需求,著力支撐六種能力。
把握一條主線就是,緊緊把握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及“十二五”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對海洋工作的總體部署這條主線。同時,圍繞主線,設置規劃目標、部署重點任務。堅持兩個統籌考慮是指:一是統籌考慮海洋科技區域佈局,即統籌近海、深遠海和極地海洋科技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二是統籌考慮全社會的海洋科技資源,促進國家涉海部門間、國家與地方海洋科技資源的高效配置、集成和共享。突出三種基本需求就是:突出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産力,支撐加快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基本需求;突出保障海洋安全、維護海洋權益、拓展海洋發展能力的基本需求;突出提升原始創新和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海洋科技長遠發展能力,推動海洋經濟社會發展儘快走上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軌道的基本需求。著力支撐六種能力是指以海洋科技的大發展,努力提升海洋領域基礎性、前瞻性、關鍵性技術研發能力,儘快使我國海洋科技水平進入世界先進行列;提升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和綜合管理的管控能力,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支撐加快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極地大洋考察能力、海洋維權執法能力和國際海洋事務交流合作及磋商能力,有效維護海洋權益,保障海洋通道安全。
記者:《規劃綱要》設定的目標中,為什麼要設定“海洋科技發展對海洋經濟發展的貢獻率”、科技論文數量和專利增長等方面的硬指標?圍繞這些目標,《規劃綱要》部署了8項重點任務,其特點是什麼?
陳連增:這些硬指標的設定意味著,未來5年我國更加注重海洋科技自主創新,更加注重海洋技術知識産權的創造、保護和應用,更加注重海洋科技與海洋經濟發展的緊密聯絡,用量化的方式凸顯科技進步和創新對加快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
《規劃綱要》圍繞“十二五”海洋科技發展目標提出的8項重點任務,突出了以下3方面特點:一是按需求設置了任務,在任務編制上緊密銜接了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關係以及基礎研究和調查的關係;二是為了引領和支撐海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不僅部署了科技研發任務,還強調並部署了成果轉化和産業化任務;三是每個任務安排上強調體現“十二五”的階段特徵。為突出重點,《規劃綱要》還設置了專欄任務及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
記者:如何落實和實施《規劃綱要》?
陳連增:落實《規劃綱要》,大力推進海洋經濟發展,建設現代化海洋強國,需要各級沿海地方政府、海洋科研機構、有關涉海行業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充分利用多部委聯合的海洋科技綜合協調機制,國家海洋局同科技部、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共同組織規劃的實施,綜合做好海洋科技的戰略部署。以全國海洋科技大會為契機,宣傳貫徹《規劃綱要》,以規劃實施帶動部門協作和區域合作,支撐海洋科技實現科學發展。其次,要進一步強化國家專項、國家科技計劃和海洋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的實施,帶動大海洋科技的發展。
沿海省、市、區政府要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規劃發展綱要》和《國家“十二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制定和實施沿海省市海洋科技發展規劃。科研機構和高校是海洋科技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要緊密圍繞“十二五”海洋科技創新發展的客觀需要,開展研究;在實施國家海洋重大專項和國家科技計劃過程中,要重視培養和造就一批高層次的海洋科技領軍人物,形成高水平的海洋科研基地。
此外,還要發揮企業在海洋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培育和發展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各有關方面將採取多種方式支持和鼓勵有能力的企業進入海洋領域,進一步推進産學研一體化建設,加快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海洋應用技術創新體系,提高海洋産業核心競爭力。“十二五”期間,國家將大力推動國家科技興海基地和國家海洋高技術産業基地建設,以此帶動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的集聚;大力推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興海産業聯盟建設,適時與大型國有企業簽訂科技興海戰略協議,調動大型國有企業的力量為地方海洋産業經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