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2日從四川省審計廳獲悉,今年各地出臺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範達百餘個。截至8月底,全省347個單位、372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接受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違紀違規金額1219萬元。
四川省各地將制度建設作為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抓手,普遍開展了對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初步統計,各地出臺經濟責任審計辦法、審計評價標準(體系)、離任交接制度和責任界定辦法及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責任追究、情況反饋等結果運用制度等制度規範達百餘個。其中,宜賓、廣元、南充、遂寧等地以黨委、政府的名義出臺關於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成都市提出進一步加強區 (市)縣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建設、嚴格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管理、進一步明確審計對象、進一步完善審計內容重點和強化審計結果利用等五項措施;富順縣試行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提醒函制度。
截至8月底,各級審計機關對347個單位、372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負有主管責任的違紀違規金額111973萬元,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違紀違規金額1219萬元,查出領導幹部負有主管責任的管理不規範金額277227萬元,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不規範金額7871萬元,移送處理經濟責任人1名、其他涉案人員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