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中腐敗案件易發多發態勢,湖南省紀委、省人民檢察院、省監察廳、省國土資源廳、省預防腐敗局近日聯合出臺《關於加快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防腐敗機制建設的意見》。
《意見》規定,湖南省將實行項目建設隊伍廉潔準入制。國土資源部門嚴格審查競標人資質、實力、信譽等級,並將審查結果送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對於項目設計、招標代理、監理、施工等單位,由省土地開發整理機構實行行業備案管理。將廉政合同履行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考核為優秀的單位可酌情獎勵,優秀施工單位在下一年度的項目投標中優先入圍,直接獲得第二輪抽取的資格。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按規定進行處罰,直至清理出局。
在此基礎上,國土資源部門還將在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廉政合同書》,約定雙方的廉政建設責任,要求施工單位製作廉政公告牌,作出廉政承諾。廉政合同完成情況作為項目驗收合格的條件和參與其他項目競標時的重要審查內容。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廉政風險防控“六大重點”:項目立項環節(重點防控擅自改變管理計劃、徵求群眾意見、不進行集體決策等問題);工程招投標環節(重點防控串標、圍標,以及招投標程序不規範、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不嚴格等問題);工程施工環節(重點防控因行賄受賄、失職瀆職導致監管缺位,造成材料低劣等問題);拆遷補償環節(重點防控計劃不週全、工作不到位、補償標準不統一、資金分配不公開、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資金使用環節(重點防控超預算開支、不按程序審批、不按計劃撥付款項,提前支取甚至套取、挪用、貪污項目資金等現象);項目驗收環節(重點防控項目未完成計劃建設任務、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