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多林鎮下浪加村村民李德福、昝明吉沒有想到,他們購置了兩台農田挖掘機後,到海南州、黃南州進行農機跨區作業,僅僅4個月時間,農機收入就達17萬元。據了解,大通縣多林鎮下浪加村是2010年購置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備的特色品牌村,共購置各類農田挖掘機、農用裝載機18台,通過開展農機跨區作業,帶動農民開發培育新的農機服務市場,形成一個農民共同創新奔市場抓效益的特色品牌服務行業,成為該村農民增加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
湟中洪有農機服務專業合作社,現擁有各類農業機械11台(部),2009年通過農機購置補貼購置拖拉機及免耕播種機,去年又新購置收割機及配套農機具3台(部),春播期間帶動鄰村200名農戶進行農機作業,機械化種植面積達600畝,免耕播種面積達800畝,為湟中縣保護性耕作免耕播種技術推廣應用作出了貢獻。秋收期間他們又聯合其他5個農機大戶在青海省化隆、平安等地農機跨區作業60余天,帶動了周邊農民共同學技術、奔小康的熱情,推動了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壯大。
近年來,青海省農業機械化呈現出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態勢,有力地支撐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促進了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農民收入的提高,加快了農業現代化進程。到2009年底,農機總動力就達到388.68萬千瓦,擁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26.51萬台,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42.6%。2010年底突破400萬千瓦。“十一五”期間,青海省農機化經營總收入達到40億元,農機戶經營純收入超過20億元,比“十五”期間增長51%。全省農機化投入超過10億元,農機裝備水平實現新提高。
據了解,青海省農機化發展的高速增長,得益於連續實施的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強力推動。2005年,青海省開始實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當年投入資金400萬元。此後,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逐年增加,補貼範圍逐步擴大。2005-2010年,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達2.32億元,其中中央資金1.975億元,省級資金2475萬元,縣級資金968萬元。購置補貼機具13.72萬台(件),受益戶12.96萬戶,拉動農民和農場職工投入4.98億元。
省農機局局長孫長保告訴記者,近年來,中央財政逐年增加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青海省實施範圍已覆蓋全省所有的農牧業縣。通過幾年來的實施,全省大中型農機具和馬鈴薯種植、收穫機械,牧草收穫及加工機械,特色種植的卷簾機等機械有了明顯增加,一些高性能大功率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進入青海省。這些機具的購置,大大提高了作業水平。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帶動下,農民們購買農機具的積極性持續高漲,快速提高了農機裝備水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幫助農牧民實現了買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願望,同時加快了農機新技術、新機具推廣步伐;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還催生壯大了一批農機專業服務組織。去年,互助、民和、循化、尖扎等9個縣新組建農機專業全作社達14個,促進了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新購的大中型拖拉機、聯合收穫機為當地農戶積極開展代耕代收服務,呈現出政策扶持、政府引導、社會服務、資源共享、提高效率的農機服務新路子;這項補貼政策,還為農民增收提供了更大的創收渠道。近幾年,農村勞務輸出,造成農村勞動力十分緊張,購機農民積極開展農機作業服務,不僅減輕了勞動強度,解決了農村勞動力少的實際,而且實現了農機戶創收增收的目的,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通過這項補貼,全省設施農業的設備逐年增加。以卷簾機、微耕機以及微灌、保溫被為代表的設施農業裝備,在近兩年得到快速發展。以卷簾機為例,“十五”末全省幾乎為空白,到“十一五”末,總量已經突破2000台,僅2011年計劃補貼卷簾機就有2000台。微耕機的總量也在逐年增加,現已經突破3000台,為青海省設施農業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記者了解到,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還推進了青海省牧草生産機械化技術。青海省是草地畜牧業大省,傳統的飼喂模式主要以天然草場放牧為主,耗料多、利用率低、效益差。在青海省大規模實施生態建設的同時,畜草矛盾進一步加劇,傳統畜牧業面臨嚴峻的挑戰。青海省農機部門根據這一實際,充分發揮技術優勢,找準切入點,重點對牧草種植、收穫、保鮮、加工等機械化關鍵環節的機具進行了補貼和示範推廣。其中退化草場補播機械化技術在“十一五”期間得到快速發展,大量新型牧草補播機具廣泛應用於三江源生態區、環青海湖生態區等草場治理,累計補播面積超過100萬畝;“十一五”期間,以牧草割草機、方捆機、圓捆機為代表的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牧草收穫機具增加明顯,總量由“十五末”的不足20台(套)增加到現在的200余臺(套);以牧草草捆、草粉、草顆粒、草塊、青貯和微貯為代表的新型加工方式受到歡迎並得到快速發展,大中型成套生産設備已經超過20套,奠定了具有青海特色的草産業雛形。
為紮實做好這項工作,省農機購置領導小組圍繞全省農牧業作物結構調整重點,對新技術、新機具用省級補貼資金疊加補貼,如免耕播種機、大蒜收穫機、微耕機、馬鈴薯種植等機具,補貼比例由30%提高到50%。引導農民購買的重點向先進適用、性能安全、節能環保的方向發展,有力地促進了農機科技成果的轉化,如馬鈴薯種植與收穫、大蒜收穫、雜交油菜收穫、溫棚機械化薄弱環節得以提升,帶動了全省農機化新技術推廣工作。
同時,在補貼資金分配、結算、補貼對象、補貼産品和經銷商確定等方面實現“陽光操作”。在補貼資金分配上,依據各縣申請購機補貼資金的數量,再結合省情,突出補貼重點。各縣每年春播前,在縣購機補貼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做好農戶購機意向調查;採取以召開農機具購置補貼工作專題會議,利用廣播電視、各種農技、農機培訓、展板宣傳、張貼《通告》、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工作,使農戶對所購機具補貼政策的認知度達到90%以上;為確保操作程序規範、公開公平的原則,各縣嚴格按程序進行規範操作,積極受理農民申請,做到了從申報、公示、審核、協議簽訂、購機、電子錄入、售後服務、資料歸檔等過程均規範有序。
各項措施的積極施行,使農機購置補貼這項一舉多得的支農惠農政策落到了實處,青海省農機裝備進一步得到改善,農牧業生産效率進一步提高,有力地促進了青海省農牧業增效和農牧民增收。(作者: 王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