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第三屆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換屆會議暨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出席會議並做重要講話。
陳文輝指出,中國保監會成立以來,在全行業的共同努力下,償付能力監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保險公司資本管理的意識和理念越來越強,有效地促進了行業科學發展。但是,隨著我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現行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特別是,金融危機以後,國際金融改革一直在持續快速推進,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正在研究制定全球統一的保險集團監管共同框架,將償付能力監管作為核心內容之一,並提出了初步的時間表,這對我國保險監管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如何改進我國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如何在國際監管規則中更多地體現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特點,是監管機構所面臨的一個緊迫問題,對監管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陳文輝強調,目前我國償付能力監管工作面臨三個主要任務:一是對世界上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進行深入研究,準確把握其內涵和實質;二是對我國償付能力監管和保險公司內部償付能力管理進行全面審視,在此基礎上形成下一步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建設的思路和方向;三是根據我國保險業發展階段的特點,針對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正在擬定的監管規則,提出我國的意見,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進一步促進中國保險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陳文輝指出,要充分利用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的平臺,動員全行業的力量,共同推動我國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建設工作。下一步,中國保監會將研究制定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的建設規劃,分階段、有步驟的組織實施,最終形成一套既與國際接軌、又具有中國特色的償付能力監管方法和標準,形成符合中國保險業發展階段特徵的風險資本制度。
會議研究討論了我國償付能力監管制度下一步建設思路和方向。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全體委員、特邀專家和中國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關於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換屆的通知
保監財會〔2011〕1674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學會:
根據《關於成立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的通知》(保監發〔2007〕62號),第二屆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已經任期屆滿。經過行業推薦和考察研究,陳文輝等13名同志任第三屆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委員(委員名單見附件)。第三屆委員任期為2011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0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第三屆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委員名單
主 任:陳文輝(中國保監會 副主席)
秘書長:王新棣(中國保監會 財務會計部主任)
委 員:陳東輝(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精算總監)
楊 徵(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總經理)
姚 波(中國平安保險集團公司 執行董事、副總經理)
常 青(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 總經理)
卓世皓(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首席財務官)
孫 勇(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常務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
金志剛(泰康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固定收益投資部總經理)
蔣華華(普華永道諮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夥人)
文啟斯(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人)
祝光建(光博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 嵐(北京大學 金融數學系系主任、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