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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最低工資標準首破千元大關 由三檔調整為兩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8日 09時02分   來源:重慶日報

    今年勞動節職工收大禮,最低工資標準漲兩成、並首次突破千元大關。4月27日,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三檔調整為兩檔,具體額度分別調整為1050元/月和950元/月,漲幅近21%。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全覆蓋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我市原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已不能較好地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為促進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切實保障職工個人及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市人社局進行了此次調整。

    此次調整涵蓋全市所有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有勞動合同關係的全體職工。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050元/月和950元/月,同時,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從三檔調整為兩檔,具體額度分別為10.5元/小時、9.5元/小時兩檔。

    據了解,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前,市人社局對全市31個區縣進行了工資水平抽樣調查,先後調研分析了全市1007家各類企業,10.4萬職工的薪酬情況。

    此次調整綜合考慮了重慶經濟發展水平、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失業率等各種因素,並廣泛徵求了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工會以及部分職工的意見。

    六成區縣 納入高標準範圍

    此外,本次調整的一大亮點是,改變了以往按區域劃分定最低工資標準檔的做法,轉而以各區縣實際經濟發展情況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檔。

    據了解,我市此前是按照主城、渝西片區和其他地區三類,將最低工資標準劃分為三個檔次,分別是870元/月、750元/月、71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相應分為8.7元/小時、7.5元/小時、7.1元/小時。

    隨著各區縣的經濟發展,這種分類方式的弊端開始顯現,此次則按經濟發展情況,將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三檔分為現在的兩檔。

    其中,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等24個區縣被劃入執行第一檔1050元/月的區縣,其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小時。

    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等15個縣被劃入執行第二檔950元/月的區縣,其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5元/小時。

    從劃分上看,執行相對更高的第一檔的區縣佔到了總量的61.5%,也因此有更多的職工將享受到相對更高的最低工資保障。

    最低工資標準強制執行 違反者可5倍賠償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最低工資標準是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職工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産)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同時,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了因延長工作時間而獲得的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職工福利待遇等之後,用人單位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其所在區縣的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支付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該負責人表示,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10日內,將該標準向職工公示,若違反關於公示的規定,將由人力社保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人力社保部門將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職工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額度的1至5倍支付職工賠償金。(記者 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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