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開始,內蒙古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實行專款專用。據了解,4月19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印發《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資金使用範圍、預算管理、中央對地方新增費轉移支付預算管理、監督檢查等進行規範。記者昨日了解到,我區已開始遵照執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全區目前關於土地資源的實際現狀,通過對各類土地整理,從本月開始將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新管理規定。其新增費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或挪用。同時鼓勵以土地整治項目為平臺,統籌安排新增費、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耕地開墾土地復墾費和其他涉農資金。其中,土地整治支出包括基本農田建設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開發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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