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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加強汛期環境安全監管 防止污染事故發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20日 09時06分   來源:江西日報

    記者近日獲悉,為切實加強汛期環境安全監管,嚴防環境事故發生,江西省環保廳要求全省各設區市、縣(市、區)環保部門要加強環境安全監管,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確保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省環保廳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對重點污染源、有毒有害化學品及危險品倉庫、固體廢棄物處置場和沿江、沿河、沿湖庫岸邊堆積物的專項檢查行動,對存在污染事故隱患的,要採取有效防護措施立即整改,消除隱患。同時,加強對轄區內重點污染企業和排污單位的監控,特別是對化工、造紙、印染、製革、制藥等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尾礦庫及容易發生污染事故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加大對已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力度,重點檢查污水處理廠進出水量、進出水質和運行狀況,確保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達標排放。

    此外,全省各級環保部門還將根據當地汛期情況、水文條件和污染源排污情況,制定汛期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預警機制,制定應急措施。(記者 張玉珍 通訊員 李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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