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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內每個城市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30日 10時20分   來源:福建日報

    “十二五”期間,福建省將基本建立覆蓋城鄉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實現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30張以上……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加快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十二五”福建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任務,明確土地供應、稅費優惠、醫療服務、政府補貼、金融扶持、資金投入以及監督管理等七大保障措施。

    “我省從1996年開始步入老齡化社會,老年群體呈現基數大、增速快、高齡化、空巢化等特點,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福建省現有60歲以上老年人達421萬人,佔總人口的11.42%。預計到2015年,全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539萬人,約佔總人口的14.16%,其中80歲以上老年人達60.3萬人,約佔全省總人口1.63%。值得關注的是,目前,福建省空巢老人有100多萬人,約佔老年人口總數的25%。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動下,福建省社會養老服務成效明顯。截至2011年底,全省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總數1206個,床位總數7.3795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床位數17.53張,但與全國平均20張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為改變這種現狀,《意見》提出了“十二五”福建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五項任務——

    完善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到2012年,原則上每個城市社區建立1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到2015年,農村力爭每個鄉鎮擁有1處居家養老服務場所。到“十二五”末,日間照料服務基本覆蓋全省所有的城鎮社區和50%以上的農村建制村社區,同時建成1個省級民政社會福利綜合基地,每個市、縣建成1所社會福利中心,原則上每個鄉鎮建成1所敬老院。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規範化建設。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完善各類養老機構和養老服務準入、退出、監管制度,規範養老服務市場行為。建立標準化評估體系,制定和完善居家養老、機構養老服務和管理的相關標準,建立相應的認證體系。鼓勵仲介機構參與社會養老服務,提供評估、諮詢和第三方認證等服務。

    推進社會養老信息化建設。建設全省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實現全省信息互通互聯,並納入政府數據庫管理。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蓋省、市、縣、鄉鎮(街道)四級養老服務信息網絡。重點支持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建設,探索與120、119、110等公共平臺對接,為老年人提供應急等多種需求呼叫服務。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建立老年人電子健康檔案,並與養護康復機構的電子病歷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促進社會養老産業發展。鼓勵企業研發、推廣和發展各類老年康復用品、生活用品、旅遊、服裝、教育和文化娛樂等服務業。積極支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鼓勵社會資本以各種方式參與養老服務業,支持海內外專業養老機構,發展養老服務連鎖機構。發揮福建省僑臺優勢,鼓勵僑、臺商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外資養老服務機構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支持慈善組織參與養老服務事業。

    培育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引入社工機制,擴大養老服務隊伍;加強專業化建設,建立職業化制度。逐步推行各類養老機構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到2015年,力爭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資質培訓率達100%,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率達85%以上。加快培育社會養老服務志願者隊伍,探索義工銀行、勞務儲蓄等自助互助服務,鼓勵低齡健康老人為高齡老人服務,建立愛心企業與各類養老機構挂鉤幫扶關係,促進志願者服務的經常化、制度化。(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彭宣華 余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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