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近日發佈《西北送華中等四條跨省跨區通道2011年電能交易價格監管報告》。報告顯示,2011年四條跨省跨區通道電能交易中,存在輸電費用偏高、網損分攤不規範、線路折舊率偏高、送電價格固化等四方面問題。
為加強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價格監管,規範交易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公平,完善價格政策,促進跨省跨區電能交易,2012年3月至4月,電監會重點選擇了東北送華北、西北送華中、四川送華東、雲南貴州送廣東等四條交易量較大,具有代表性的跨省跨區通道(以下簡稱為四條通道),組織開展了2011年電能交易價格專項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編制發佈了《西北送華中等四條跨省跨區通道2011年電能交易價格監管報告》(以下簡稱《監管報告》)。
《監管報告》指出,四條通道跨省跨區電能交易電量逐年增長,交易活躍,交易行為總體規範,緩解了華中等地區的缺電矛盾,促進了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內的優化配置,為促進節能減排、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做出了貢獻。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輸電費收取環節多、標準偏高,存在多收取費用等問題;二是網損分攤不規範,存在多收取網損費用等問題;三是輸電線路綜合折舊率普遍偏高,影響企業盈利狀況,加重價格調整壓力;四是送端上網電價執行固化的政府定價,難以反映市場供求關係,不能發揮價格的調節作用。
上述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交易的靈活性,影響了送、受端參與交易的積極性,影響了跨省跨區電能交易的正常開展。
針對檢查出的問題,《監管報告》提出了整改要求,並建議完善價格政策,促進跨省跨區電能交易;推進市場建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