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規範管理,確保內蒙古自治區居民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有序開展,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在全區範圍內統一開展了城鄉低保清理和規範工作。
此次清理和規範的重點一是檢查低保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符合低保條件的對像是否全部納入低保,是否還存在錯保、漏保、“人情保”、多頭享受救助政策等現象。二是檢查操作程序的執行情況。檢查城鄉低保申請、受理、公示、審核、審批和資金髮放等各環節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三是核實低保金髮放情況。檢查低保金是否以社會化形式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是否存在代領、冒領、錯領和低保對象亡故仍在領取低保金的情況等違紀現象。四是檢查價格補貼及相關補貼發放情況。檢查是否及時將低保對象的價格補貼、元旦、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等發放到位。五是調查動態管理情況,是否對低保戶進行定期走訪和復核。六是檢查低保檔案建設情況,是否按照低保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及時對低保對象檔案進行整理、歸檔。七是查看地方性政策制定情況,是否存在出臺與中央、自治區相關政策相悖的地方性政策的現象。
此次內蒙古自治區清理和規範工作主要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從6月1日至7月2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各旗縣(市、區)組織對本轄區內的所有城鄉低保對象開展自查自糾。根據審計部門發現的問題和日常檢查中出現的不規範情況區分不同情況,分類進行清理和規範。從7月20日至8月10日為整改落實階段。各旗縣(市、區)認真梳理、分析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從政策法規、體制機制、管理措施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違紀違規的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從8月10日至8月30日是盟市重點檢查階段。盟市抽調社會救助、紀檢等部門工作人員在各旗縣(市、區)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進行抽查。被抽查旗縣(市、區)不少於3%,人數比例不少於本低地區低保對象的5‰。抽查重點是對此次審計部門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確保清理和規範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