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浙江省檢察院發佈消息,紹興市、新昌縣檢察院依法對新昌縣鉻超標膠囊事件中的6名瀆職犯罪嫌疑人分別依法立案偵查。
這6人分別為:紹興市藥監局藥品安全監管註冊處處長陸家東;新昌縣藥監局原局長梁永華,原副局長張柏慶,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原副科長陳良忠、呂丹,藥品醫療器械稽查科科長陳樹聲。檢察機關對他們均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此案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督辦的鉻超標膠囊案件之一。
檢察機關初步查明,陸家東等6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負責藥品企業監督檢查管理工作中不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怠于履行日常監管職責,致使新昌縣多家膠囊企業違法違規生産鉻超標問題膠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