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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臺多項措施推進港口群建設和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9日 15時12分   來源:福建日報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加快發展港口群促進“三群”聯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進一步發揮港口群的內拓外擴作用,促進港口群與産業群、城市群聯動發展,力爭到2015年,全省港口吞吐量達5.5億噸、集裝箱1500萬標箱;到2020年,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超230個,吞吐能力達8.3億噸、集裝箱2500萬標箱,集裝箱、煤炭、鐵礦石、石油、糧食和對臺滾裝六大運輸系統基本形成,現代化海西港口群基本形成,在全國乃至亞太地區港口中的地位顯著提升。

    《意見》提出,高起點修訂沿海港口佈局規劃和港口總體規劃,重點突出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和福州江陰汽車整車進口規劃佈局。優化開發福州馬尾、泉州後渚等臨近城市中心的老港區,為城市提供寶貴發展空間。推進福州江陰、寧德環三都澳等臨港新城建設。

    全方位支持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建成設施先進的國際集裝箱樞紐港、國際一流的郵輪母港、對臺航運的先行區、具有高度資源配置能力的航運服務集聚區。力爭到2020年,廈門港率先成為3億噸大港,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基本建成。

    加大力度建設重點開發港區。每年省級財政安排3億元,用於重點岸線收儲開發及公共航道、防波堤等建設;沿海市、縣級政府每年也要安排地方財政資金,用於重點港區的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對重點港區的港口項目,免徵岸線使用費。

    培育大型港口開發企業。以省、市所屬國有港口企業為主體,通過聯營、入股、兼併等方式對港口碼頭資産進行整合,加快組建福建港口集團。廈門市率先推動轄區內集裝箱碼頭企業整合。加大力度引進國內、國際知名的航運商、碼頭運營商,給予開辦補助、規費減免等扶持。

    加快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對重點港灣進港公共航道按工程實際投資補助30%,其餘航道及防波堤補助20%;對臺客運滾裝碼頭萬噸級及以上每個補助1000萬元,以下每個補助500萬元。今年省級財政安排1億元,對列入省級投資補助計劃的航道及防波堤項目進行貸款貼息。

    加快構建高效的港口集疏運體系。建成連接中西部地區的鐵路項目,既有鐵路逐步實現客貨分離,重點建設一批連接主要港口、重要工業基地的鐵路支線。到2015年,建成疏港公路41條約6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9條約200公里,普通公路32條約400公里。

    加快發展港口物流。對飛地港項目,從開始獲利年度起,前兩年按企業經營所得稅的地方級收入80%給予獎勵,後三年按40%給予獎勵。

    鼓勵福建省大型港口企業在省外佈局陸地港,完善省內晉江、武夷山、龍岩和三明等陸地港建設。對陸地港進出口貨物在出口監管倉庫、保稅倉庫內進行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的,予以稅收優惠;對入駐陸地港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優先推薦列入國家稅收試點物流企業名單,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降低港口收費。自今年起5年內,對進出福建省港口的貨物港務費降低10%徵收,對省內陸地港的集裝箱免收貨物港務費。對中西部省份經福建省港口進出的貨物免徵貨物港務費。(吳宏雄 陳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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