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記者從農業部在京召開的《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宣傳貫徹座談會上獲悉,經今年6月13日農業部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新修訂的《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施行,標誌著我國“三品一標”農産品發展步入了一個整體推進、規範管理、協調發展的新時期。
農業部黨組成員張玉香在講話時指出,修訂和頒布《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深入實施農業品牌戰略的有效手段,是促進綠色食品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新修訂的《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的頒布和實施,順應了新時期農業提質增效、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轉型的必然要求,適應了新階段綠色食品事業自身發展的客觀需求,將更好地從制度層面保障和促進綠色食品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加有效維護綠色食品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推動我國農業標準化生産、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實施農業品牌戰略發揮更加積極的示範帶動作用。
張玉香強調,《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的修訂和頒布實施,既給出了積極支持和推動綠色食品發展的政策導向,又釋放了嚴字當頭、加強監管的強烈信號。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屬綠色食品工作機構,一要切實加強《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的學習,準確領會和把握新《辦法》的重要意義、基本精神和具體要求,提高依法履責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宣傳平臺,將新規定、新要求宣傳到廣大綠色食品生産單位、基地農戶、經營企業和消費者,營造推動綠色食品事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和市場環境。二要抓緊制訂綠色食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推動綠色食品標準化基地建設、技術培訓、證後監管、品牌宣傳工作。三要進一步完善綠色食品工作制度和綠色食品標準體系,加快制定一批技術規程和操作手冊,指導標準化生産;進一步完善綠色食品檢查規範、審核程序、標誌使用規則、證後監管制度,強化風險預警和不合格産品淘汰退出機制。四要紮實做好綠色食品檢查審核和證後監管工作,牢固樹立“從嚴從緊”的指導思想,強化責任意識、自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堅持“稍有不合,堅決不批;發現問題,堅決出局”的原則,始終做到堅持標準、規範審核、加強監管、防範風險,切實維護綠色食品精品品牌形象。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主任王運浩表示,今後將嚴把申報主體和産品的準入條件,嚴格執行檢查審核程序、標準和規範,科學準確地開展環境和産品監測工作,確保綠色食品質量穩定可靠;強化年度檢查和産品抽檢,擴大市場監察範圍,完善質量安全預警制度,嚴格落實退出機制,探索建立監管工作考核獎懲制度、企業內檢員工作激勵機制、綠色食品工作機構與工商等執法部門聯動機制,引導商業企業建立入市綠色食品産品標誌使用查驗制度,不斷提高綠色食品工作系統證後跟蹤檢查的能力和水平,著力促進綠色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確保綠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不斷加強體系隊伍建設,確保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據了解,新修訂的《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的總體思路是以標誌管理為主線,以質量提升為核心,以標準化生産為基礎,以嚴格審核把關為保障,以強化證後監管為手段,全面維護和提高綠色食品品牌公信力。新《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更加彰顯了綠色食品在“三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作用,進一步明確了綠色食品事業的公益性質,並從依法行政的要求出發,構建了部省地縣貫通的逐級農業行政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推動綠色食品發展和加強監管的職能職責;以維護綠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為基點,建立了“屬地管理為基礎、生産自律為主體、執法監督為主導、工作機構管理為保障”的監管機制,構建了綠色食品企業年檢、産品抽檢、風險防範、應急處置和退出公告等證後監督檢查制度,全面強化了證後監管;按照科學性和規範性的要求,對綠色食品標誌審核和發證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特別規定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生産單位前三年內無質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誠信記錄,在使用綠色食品標誌期間,因檢查監管不合格被取消標誌使用權的,三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情節嚴重的,永久不再受理其申請,體現了“嚴字當頭、好中選優”的工作思路。(梁寶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