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天津市《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的出臺,“服務單位”將成為該市中小學校的新角色。
為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提升教育服務質量,更好地接受社會和學生家長的監督,市教委會同市有關部門和區縣,研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該《標準》主要內容包含服務質量標準、服務公開標準、服務效能標準、服務模式標準、服務管理標準、服務監督標準、服務形象標準、服務評價標準、服務創建標準和服務基礎標準10個大類70個分類,覆蓋了義務教育學校各部門、崗位和環節的所有人員和要素。
根據《標準》,學校要向社區開放健身場所、文教場所、多媒體場所。班主任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運用科學的教育方法,做好學習困難學生的轉化工作,有針對性地做好家長工作;學校要嚴格控制學生一日在校活動時間和學生作業總量,同時要嚴格控制考試監測和學科競賽,每學期舉行一次考試,不出偏題、怪題,任何單位和團體不得組織面向初中一、二年級學生參加的各類學科競賽。家長和社區對學校教育的滿意度需達到95%以上。
據了解,今年天津市將首先在全市174所義務教育學校中開展《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試點工作。各試點校將按照“透明、公開、陽光”的原則,把服務標準逐條逐項落實到每一個工作點位和每一個工作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