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節材、節水、節地,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這種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築,被稱為綠色建築。日前,青海省政府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快推動綠色建築發展意見的通知,大力發展綠色建築,到2015年,青海省綠色建築佔當年新增民用建築的比例力爭達到15%。
通知要求,新建建築要嚴格執行建築節能設計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執行更高的節能標準,實行節能措施公示和建築能效標誌制度,不斷提高節能標準的執行率和工程質量水平。推進既有建築和供熱計量節能改造。鼓勵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築全面節能改造,農村地區結合危舊房改造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提高農村房屋的節能性能。重點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太陽能建築一體化技術,環保阻燃型外墻外保溫技術,既有建築改造相關技術,綠色照明技術等。
此外,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築,應採用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大力推廣應用綠色給排水技術和設備,如節水馬桶、龍頭及室內污水回收再利用設備等。從嚴控制非自然水源的水景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