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12月17日印發《國家林業局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加快林業發展的意見》,提出了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加快林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目標,明確了加快南方地區重要生態屏障建設、大力推進林業扶貧開發、積極發展特色優勢産業、全力促進民生建設、加強林業基礎能力建設、推進體制機制改革6項工作重點。
《意見》指出,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地跨贛閩粵,處於南嶺山地、武夷山南部和羅霄山交匯地區,在中國革命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充分發揮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的林業優勢,加快林業發展,是增強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扶貧開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要求,是構建國家生態安全體系的重大舉措。
《意見》指出,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加快林業發展,將以“建屏障、保安全、惠民生”為宗旨,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以生態保護和恢復為重點,統籌兼顧生態、生産和生活,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推進先進適用科技成果轉化,提高生態建設成效;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鞏固和發展生態成果,促進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築我國南方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到2020年,力爭森林覆蓋率穩定在70%以上,森林蓄積高於“十一五”平均增長水平,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面積佔國土面積的比例達到8%以上。
《意見》強調,圍繞總體思路和目標,在2012年至2020年期間,國家林業局將按照《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將重點抓好6項工作。
一是加快南方地區重要生態屏障建設。支持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提高森林質量,確保林業“雙增”目標如期實現。重點要繼續推進退耕還林和珠江、長江流域防護林工程,加大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力度,切實鞏固和擴大退耕還林成果;加大濕地保護和恢復力度,加快自然保護區能力建設,全面有效地保護和恢復原生植被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加強公益林建設;加大對國家公益林生態補償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補償標準。
二是大力推進林業扶貧開發。按照《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精神,加強對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林業扶貧開發工作的幫扶。加大選派幹部到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挂職工作力度,強化對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林業發展的智力支持,加強對林區貧困群眾的技術技能培訓,實施項目支持和示範帶動。發揮林業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作用,把贛州市打造成林業扶貧開發攻堅示範區。
三是積極發展特色優勢産業。結合林業重點工程實施,鼓勵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大力培育林業特色優勢産業,增加農民收入。鼓勵加快林業特色産業園建設,大力發展油茶、毛竹、花卉苗木、森林旅遊、野生動植物繁育利用等特色林木産業,加快林業産業轉型升級,推動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儘快建設成為南方地區重要的林業産業基地。
四是全力促進民生建設。“十二五”期間,完成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全部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協調有關部門,爭取將贛南等原中央蘇區自然保護區、國有苗圃、國家級森林公園等基層林業單位職工危舊房改造納入國家扶持範圍;逐步將林業專用公路的改造升級納入全國林區道路規劃統籌解決;逐步將國有林區飲水安全問題,協調納入《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2010-2015年)》統籌解決。
五是加強林業基礎能力建設。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加強林木種苗、林業科技、林業人才培養、森林防火、林産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森林資源與生態狀況綜合監測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形成林業發展的有機整體,提高林業保護和建設能力。
六是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試點工作,本著有利於促進資源發展、有利於激發社會參與林業建設積極性的原則,贛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林權股份制經營、林權流轉社會化服務等試點,將贛州列為全國林權制度改革示範區,在贛州成立南方林業産權交易所贛南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