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近日制定《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考核辦法(試行)》,以進一步加強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建設與管理,推進林木良種化進程。
《辦法》明確,考核內容包括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良種生産、基礎設施建設、科技支撐、制度建設、資金管理等。考核分為省級考核和國家級考核。
《辦法》規定,基地良種産量高出近3年最高産量的30%,種質資源收集、建園技術取得突破性進展或處於全國領先水平,品種選育與推廣中獲得專利、註冊商標等,基地開展創新性實用技術課題研究並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等情況的,均可獲得獎勵加分。如出現無正當理由未完成生産建設任務的,生産的林木種子、苗木已不適應當地或周邊地區林業發展需要的,在林木種苗生産經營中出現嚴重質量事故的,基地管理混亂、挪用資金等情況的,即為考核不合格,國家林業局將取消其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資格。
此外,國家林業局將對各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考核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對總分位列前10名的基地,由國家林業局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國家林業局將對其任務、資金進行調控,並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將取消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資格。(記者 溫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