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13年預算草案報告
一、2012年預算執行情況
按照省十一屆人大六次會議決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的有關要求,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黨代會及省委九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穩中求進總基調,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認真做好生財、聚財、用財工作,著力推進全省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一)全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1.全省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省十一屆人大六次會議通過的2012年全省代編預算:地方公共財政收入預算1696.31億元,全省財力預算2037.61億元,相應安排全省支出預算2037.61億元。
據快報統計,2012年,全省公共財政總收入完成3008.91億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6%,比上年增加411.9億元,增長15.9%。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完成1776.21億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7%,比上年增加274.7億元,增長18.3%。全省公共財政支出2601.08億元(含中央專款和上年結轉等支出),比上年增加402.9億元,增長18.3%。
2.全省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558.08億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7.5%,比上年減少195.25億元,下降11.1%;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70.51億元,比上年減少219.26億元,下降12.3%。
(二)省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1.省級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省十一屆人大六次會議通過的2012年省級地方公共財政收入預算為131.51億元,省級財力預算為270.36億元。執行中,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中央代理髮行的政府債券2億元用於省級支出,加上省級財政超收用於支出5.99億元,省級財力預算調整為278.35億元,相應安排省級支出278.35億元。
據快報統計,2012年,省級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完成150.55億元,完成調整後預算的111.1%,比上年增加19.48億元,增長14.9%。省級支出439.6億元(含中央專款和上年結轉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6.9億元,增長18%。
2.省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省級政府性基金收入280.79億元,完成預算的109.6%,比上年增加28.25億元,增長11.2%;省級政府性基金支出221.75億元,比上年增加37.51億元,增長20.4%。
以上快報數在決算編制中可能還會有所調整,決算編成後再報省人大常委會審批。
(三)2012年預算執行及財政工作的主要特點
1、積極應對嚴峻形勢,確保完成預算任務
2012年,財經形勢一直比較嚴峻,加上結構性減稅影響,財政收入增幅出現回落。面對困難,全省財稅部門一方面密切跟蹤經濟發展形勢,主動作為,認真落實省裏出臺的一系列扶企業、促融資、穩增長、調結構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經濟發展、提高收入質量的財稅措施,適時延續部分政策的實施期限,加快支出進度,促使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另一方面堅持依法徵管,加強重點項目監控和非稅收入管理,做到應收盡收。全年財政收入增幅呈現前低後高態勢。同時,積極爭取中央支持。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密切關注中央政策走向,及時反映我省財政困難、海西建設等情況。中央對我省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原中央蘇區和革命老區、平潭和地方政府債券等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2012年,中央共下達我省轉移支付補助704.67億元,比上年增加71.46億元,增長11.3%。
2、推動産業結構調整,支持經濟平穩增長
促進工業發展。省財政積極籌措資金24.8億元,重點用於新增用電量獎勵、技術改造、節能減排、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擔保機構補償等方面,鼓勵企業多生産,擴大先進生産能力。安排3億元科技計劃項目經費和2億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支持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及時撥付土地處置補償款14.55億元,支持汽車、船舶、輕紡等支柱産業發展。落實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暫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政府優先採購等政策,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推動外貿穩定增長。撥付4.38億元用於外貿促進、投資促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下達5.9億元,支持重點企業一對一扶持、提高出口信保和保單融資補助標準等。從2004年開始,至2012年連續九年實施省級統一承擔出口退稅超基數地方負擔部分的政策。
加快海洋經濟發展。籌措6.2億元,設立省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海洋重點産業發展。爭取中央資金,促進海洋産業集聚發展和轉型升級。落實海域使用金優惠政策,支持公務用海、公益用海項目建設。
開展營改增試點。積極爭取並經中央同意,我省被列為營改增試點省份。省財政積極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預算管理、金庫管理、會計處理等工作制度,建立爭議協調、稅收管理操作規程等機制,確保試點穩妥進行。認真測算試點行業和部分企業的稅負增減情況。出臺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對稅負增加的企業予以補助。
3、注重統籌協調,促進城鄉和諧發展
推進區域均衡發展。研究提出支持南平武夷新區、三明生態工貿區、漳州古雷石化基地、莆田城鄉一體化、閩東電機千億産業集群的財稅政策。下達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補助資金18.1億元,增長43.5%,全面消化財政部核定的縣級基本財力缺口。下達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和海島地區轉移支付7.05億元,增長142%。對部分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省級財政在安排各類補助時給予享受原中央蘇區縣政策。
支持平潭開放開發。積極爭取和落實對平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加大資金投入,支持平潭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植樹綠化和平潭至台灣的海上直航線航運燃油補助等。繼續對平潭實行地方級財政收入全留的財政體制。協助平潭成立國庫支付中心和金庫,制定有關資金管理辦法,確保資金安全有效。
推進農村農業發展。下達28.33億元,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和發展現代農業。下達25.11億元,支持水庫除險加固、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水利建設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下達“一事一議”獎補資金6.98億元,支持農村公益事業發展。下達8.49億元,推進家電和摩托車下鄉。籌措20億元,用於農資綜合補貼、做實糧食風險基金、獎勵産糧大縣。下達成品油價格改革資金46.95億元,用於漁業、林業等困難群體用油補貼。在四個山區市開展農産品深加工固定資産投資財政補助試點。
加大扶貧開發力度。2012-2015年,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2.28億元,用於省挂鉤幫扶的扶貧開發重點縣和水土流失重點縣的園區産業發展平臺建設等。下達“造福工程”資金4.3億元,支持10萬人搬遷和安置區建設。將連片的困難蘇區、老區縣列為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貧開發建設試點縣。
支持綜合交通體系建設。通過安排財政貼息、地方政府債券、落實資本金等方式,多渠道籌措233億元支持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
4、著力民生項目,保障惠民實事
保障為民辦實事資金。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認真測算方案,積極籌集資金,下達146.55億元,保障2012年省委省政府確定的50項為民辦實事項目順利實施。
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籌措16億元,用於加大對22個水土流失重點縣的治理力度。新增安排5.2億元,建立生態保護財力轉移支付制度。下達7.1億元,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下達9.5億元,支持城鎮污水處理、垃圾中轉等。下達8.37億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下達3.95億元,支持重點流域生態補償。下達7億元,支持造林綠化及森林撫育。
支持教育優先發展。下達12.32億元,用於提高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下達4.16億元,支持發展學前教育。下達17.98億元,支持中小學“校安工程”和薄弱校建設。下達1.52億元,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和農村義務教育寄宿生營養改善工程。下達3.1億元,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作業本。下達20.4億元,繼續支持職業教育和重點高校重點學科建設,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幫助高校進一步化解債務,支持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支出43.42億元,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從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下達5.39億元,用於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下達11.55億元,用於增加全省醫療機構床位。開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扶持非營利性醫院發展。
加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下達21.05億元,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全省範圍內全覆蓋。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補繳政策。下達8.12億元,將農村低保標準從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調整為1800元。下達1.06億元,緩解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及時下達中央和省級建設資金26.27億元,並安排地方政府債券資金8億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綜合運用土地出讓金、財政補助、貸款貼息以及其他稅費優惠政策,引導市場主體投資和營運公共租賃住房,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推動文化旅遊業發展。籌措1.54億元,支持文化場館免費開放、重大文化惠民項目建設。推進農家書屋覆蓋全省1.44萬個行政村。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加快經營型文化單位轉企改制。下達3.3億元,支持全民健身和高校體育事業發展。下達1.5億元,支持發展旅遊業。
支持社會管理創新。撥付19.36億元,支持社會公共安全建設和社區矯正工作,解決信訪積案,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下達2億元,用於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海西創業人才高地建設。
5、加強監督管理,提升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強化財政管理。將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産購置預算納入部門預算。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在省、市、縣三級全覆蓋。啟動公務卡制度改革。開展財政票據電子化網絡管理試點。積極穩妥推進預決算公開。加強因公出國(境)經費控制和公務用車配備更新管理。舉辦市縣(區)政府領導幹部財政專題培訓班,增強領導幹部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意識。
加大財政監督力度。組織檢查部門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規範部門預算管理。開展市縣財政收支管理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提升市縣財政運行質量。加強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和註冊會計師行業監管,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嚴格政府債務管理。積極向中央爭取我省地方政府債券額度70億元,比上年增加15億元,重點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路網、新經濟增長區域建設等。做好基層化債工作,穩步推進政法部門基礎設施建設債務、基層醫療機構債務、鄉村公益性債務的化解工作。
加強鄉鎮財政建設。規範鄉鎮財政資金在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等方面的流程,提高鄉鎮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有效性。採取“以獎代補”形式,開展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試點。
上述成績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的結果,是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的結果,也是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財政運行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平衡財政收支的難度增加;各方面事業發展對加大財政投入的要求越來越高,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難度較大;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夠清晰,轉移支付制度尚需完善;預算管理和監督力度仍需加大,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這些問題將通過今後的發展和工作的改進逐步解決,也懇請各位代表、委員一如既往地給予指導和支持。
二、2013年預算草案
2013年全省及省級預算編列如下:
全省代編預算:
2013年,全省公共財政總收入預算為3369.98億元,比上年增加361.07億元,增長12%。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財政收入預算為1989.36億元,比上年增加213.15億元,增長12%。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加預計中央體制凈補助427億元,加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9億元,全省總財力預計為2425.36億元,比上年增加228.7億元,增長10.4%(剔除地方政府債券影響因素)。全省公共財政支出2425.36億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為1578.34億元,比上年增加20.26億元,增長1.3%;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78.34億元。
省級預算:
2013年,省級地方公共財政收入預算為150.86億元,比上年調整後預算增加15.35億元,增長11.3%。省級財力為348.83億元,比上年調整後預算(含2013年起成品油稅費改革納入省本級預算管理的47.5億元)增加22.98億元,增長7.1%。省級支出348.83億元。
省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為309.74億元,比上年預算增加53.45億元,增長20.9%;省級政府性基金支出309.74億元。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我們要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圍繞“三規劃兩方案”,堅持過緊日子,盡可能節儉的要求,充分發揮財政職能,著力生財、聚財、用財,把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推向新的水平。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著力産業發展,提升經濟質量
支持三維項目對接。落實與央企合作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將其新落地項目所形成的地方可用財力的一部分用於獎勵其在福建的再投入。清理涉企收費,安排前期經費,促進民企項目落地。繼續安排三維項目對接工作經費,支持招商引資工作。
促進産業發展。省財政繼續安排4億元,延續工業用電獎勵政策和重點技改項目貼息政策。設立相關專項資金,扶持新能源産業、信息産業、創意産業和農資農産品現代流通網絡建設。繼續安排5億元科技計劃經費,支持企業引進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建設。研究出臺有利於大企業大項目落地的財稅措施,培育壯大財源。
完善外貿扶持政策。安排7.68億元,實施包括穩定外貿增長在內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通過培育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加工貿易轉型、發展服務外包等措施,推動外貿産業優化升級。支持重大外資項目推進,提升利用外資規模和質量。繼續實施省級統一承擔出口退稅超基數地方負擔部分的政策。
加快海洋經濟發展。積極籌措不低於10億元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海洋新興産業、現代海洋服務業和現代海洋漁業發展。突出項目重點,做好項目申報與評審,真正發揮資金效用。研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
支持文化旅遊發展。安排6000萬元,支持文藝精品創作,加大重點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安排1億元,促進文化和旅遊、科技融合,提高文化産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安排旅遊專項資金2億元,重點加強“海峽旅遊”品牌宣傳和旅遊項目建設。實行“獎優扶強”財政政策,鼓勵景區、旅行社發展壯大。
(二)著力城鄉建設,促進和諧發展
支持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安排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支出、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返還資金46.5億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出資4億元,加強省水投集團融資平臺建設。繼續抓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解決全省40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
支持區域經濟發展。落實支持平潭建設的各項財稅政策,並積極向中央爭取支持。繼續安排縣域産業發展專項資金3億元,扶持縣域産業發展。繼續支持武夷新區、三明生態工貿區、莆田城鄉一體化、海西寧德工業區、龍岩産業集中區等建設,落實共建園區財政體制返還和十大新增長區域的有關財稅扶持政策。推進福州和廈漳泉同城化項目建設。加大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增強縣級財政保障能力。
推進城鎮化。大力發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集鎮,全面推進城鎮路網、供水管網、污水管網、供氣管網、電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拓寬農村土地整治資金在城鄉統籌和生態環境改善方面的作用,加快城鎮化進程和美麗鄉村建設。繼續落實專項扶持42個試點小城鎮建設的相關政策。
著力推進生態建設。安排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專項資金3.3億元,紮實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安排資金3億元,支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建設。安排5.15億元,支持造林綠化和林下利用等重點工作。繼續實施生態保護財力轉移支付制度。
提升農業發展水平。安排2.3億元,推進茶業、漁業等特色優勢産業發展。安排0.8億元,支持台灣農民創業園和福建農民創業園建設。安排1億元,推廣設施農業。安排1.4億元,用於農業科技示範和推廣。安排0.95億元,推進農産品質量安全和動植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大農業綜合開發投入,加快中低産田改造、高標準農田等土地治理項目建設。
(三)著力惠民實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健全就業服務體系。促進重點群體就業,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首位,引導至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加大職業培訓力度,提高職業培訓補貼資金在就業支出中的比重。
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安排各類教育經費62億元,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補助城鄉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推進中小學擴容建設,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作業本,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工程,建立中小學校舍維修長效機制,支持職業教育,加大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的投入力度,構建高校共建和協同創新機制。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和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和籌資機制,將農村居民低保標準從家庭年人均收入 1800元提高到1900元。逐步縮小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差異,將符合條件的各類人群納入社會保險制度覆蓋範圍。促進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制度之間的銜接。繼續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支持建設以養老服務為重點的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安排2億元,落實土地出讓、補助、貼息等政策措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從現有的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從現有的年人均25元提高到30元。在村衛生所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鄉村醫生補助政策。安排2.1億元,加強全省兒科、産科床位建設,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扶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安排市場監管、産品質量檢測等經費20.19億元,確保食品消費安全。
(四)著力財政效能,強化監督管理改革
堅持厲行節約。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格控制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三公經費”支出。控制樓堂館所建設、裝修和傢具配置。進一步規範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切實精簡會議和文件,轉變工作作風。
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規範績效目標納入預算編制的流程,固化“預算編制有目標”的管理模式。增加預算績效跟蹤監控試點項目。推進績效評價增點擴面工程。提高績效評價質量,完善評價結果反饋與應用機制。
做好營改增改革工作。分析試點對企業運營和財政收入的實際影響,客觀評估改革成效。深入企業了解納稅人經營和稅負情況,落實過渡期財政扶持政策。加強跟蹤研究,做好擴大改革試點行業範圍的準備工作。
深化財政監督。進一步強化預算執行情況、專項資金使用和市縣財政運行質量的監督檢查,開展對重大財稅優惠政策實施情況的專項檢查,建立健全覆蓋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加強會計信息檢查和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檢查,提高會計行業的誠信度和公信力。做好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財政工作任務艱巨、使命光榮。我們將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自覺接受人大的依法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振奮精神,紮實工作,勇於創新,乘勢而上,努力完成全年財政預算任務,為建設美麗福建作出更大的貢獻。